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上诉多久自动离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离婚后,若出现了感情破裂等情形时,是可以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定,通过协议,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后,不能较快的判决离婚,有些朋友会默认为,在上诉离婚后,过一段时间后,是可以自动离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上诉多久自动离婚?
  
   一、离婚上诉多久自动离婚?
  不存在自动离婚之说。要么法院来判决离婚;要么协议离婚。
   二、法院诉讼离婚程序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领土范围内,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有协议以及诉讼两种方式,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形,这也就回答了离婚上诉多久自动离婚的问题。在实践中,夫妻双方一般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新婚姻法有事实婚姻的规定吗
      民法典有事实婚姻的规定吗没有,修改后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增加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一规定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相关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中的越来越多的重组家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但对于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法律有明文规定吗?我相信不少人对此也是存有疑虑的。下面就让我们根据我国法律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相关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继...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书怎样写?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书怎样写?现今家庭暴力的现象很普遍,有些人因为害羞于自己没有一个好的家庭而不开口为自己维护,导致了多种多样的因为家庭暴力产生的悲剧,孩子们失去了亲人,父母们失去了孩子,家庭是充满爱和希望的地方,如今却成了杀场,虽然没有刀光剑影,但也血流成河。常见的家庭暴力行为指殴...


·一、离婚财产案件一般开庭几次?
      一、离婚财产案件一般开庭几次?离婚财产诉讼中,通常情况下开庭一次就可以了,极个别的情况会有第二次开庭。在离婚诉讼中,审理案件的法官会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以及相应的举证期限,开庭时就诉讼请求以及答辩意见一并进行审查。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多少钱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


·离婚抚养权上诉状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上诉状是什么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 诉讼离婚孩...


·离婚判决中抚养费是怎么处理
      对于现在的年轻家庭来说,离婚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由于离婚而导致的情感纠纷和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了。通常来说,如果离婚双方育有子女,那么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给获得抚养权一方的当事人,然而现在社会却存在着太多的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判...


·如果结婚后发现老婆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涉及什么案件会搜家
      涉及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均有可能搜家。搜家的主要目的在于寻找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或者对有关证据进行临时保存,只要是为侦破案件需要,符合法定的批准程序的,公安机关都有权利搜家,当事人应该根据法律规定予以配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为了收集违法行为证据、查获违法嫌...


·收养关系终止后还是一家人吗?
      现在社会有许多孩子会走失,但总会有一些好心人选择收养这些孩子,对他们进行抚养,教育。但孩子总会有长大的一天,或者会有被亲生父母找到的一天。这时,有些孩子会选择和亲生父母一起生活,原来和养父母的收养关系也就解除,但是收养关系终止后还是一家人吗?一、收养关系是否会自动解除?收养关系不...


·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应该注意哪些?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且在司法实践中,起诉离婚的一方大部分都是女方。针对这一现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离婚的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要素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故而对于离婚事由不充分的案件挺长需要二次起诉。那么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一、再次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