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在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如果本身具有有利条件的话,那法官将抚养权判给他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那作为母亲一方,在实际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可以提供哪些对自己有利的条件呢?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一、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入的证明。
  
  二、父亲如何争取抚养权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八个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入的证明。
  
  也是要先搞清楚究竟法官对抚养权归属作出判决的依据是什么,这样才能知道自己该从哪方面入手收集证据。不过,现实中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要如何收集证据,此时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取证。
  
  


·起诉离婚在哪方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起诉离婚在现实的婚姻问题处理过程中是很常见的,不少朋友也通过起诉离婚达到了离婚的目的,但是您可能都听说过起诉离婚,但是具体的该怎么操作,您可能不是特别的清楚,尤其是对起诉离婚在哪方法院起诉离婚手续的内容,可能了解的更少的,接下来我们就带着您去了解一下此类内容。 一、起诉离婚在哪...


·离婚协议书有子女有财产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协议书有子女有财产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


·农村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有的人认为农村中的消费水平低,因此在农村居民离婚的时候,确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其实也是蛮低的。确实当地的消费水平是影响抚养费的因素之一,但这并不是绝对的。那一般农村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


·一、可以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可以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吗?可以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一方自愿放弃,需签订财产协议或者双方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到一方名下,明确约定单独所有。1、首先住房需要确权,确定产权是你俩的,需要有住房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住房贷款需要还清,无抵押。2、如果住房...


·一、离婚时部分财产归子女是否合法?
      一、离婚时部分财产归子女是否合法?离婚时部分财产归子女是合法的,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不参与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离婚时双方自愿将共同财产协议归子女所有,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


·我国规定的结婚具备条件包括哪些
      婚姻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大事,而在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结婚手续之前,自己也要慎重考虑莫拿婚姻当儿戏。而实际提出结婚申请的时候,工作人员会对双方的条件作出审查,要是不具备结婚条件,自然就不能成为夫妻。那究竟我国规定的结婚具备条件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的什...


·由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不离婚一年之后就自动离婚了吗?
      由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不离婚一年之后就自动离婚了吗?由于协议不能达成一致不离婚一年之后也不会自动离婚,不同居可以理解为分居,一般夫妻要是有长期分居的情况,那么就会严重影响到双方的感情,甚至有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说到夫妻分居自动离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知道离婚的方式和条件有哪些,这样才...


·协议离婚财产需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财产需要公证吗?协议离婚财产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公证。协议离婚财产必须在带齐材料之后到当地的婚姻等机关公证,如果办理离婚财产公证的,需要由符合法律要求的离婚分割协议书,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主要就是各自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公证人要求的必要材料,到离婚当事人的公证处申请...


·离婚协议公证的法律效力
      离婚的时候,是否需要离婚协议公证?离婚协议公证是否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吗?那么离婚协议公证的法律效力在于?您一定会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产生了一系列疑惑,一起来和我们更具体的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公证还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公证...


·申请婚姻无效有离婚证吗?
      我国法律对男女双方结婚是有一定的法律上的要求的,如男女双方都是未婚,双方的年龄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等等,但实践中会有一些男女可能并不符合结婚条件但仍然领取了结婚证的,如双方有近亲关系却并未告知婚姻登记处等等,这种情况下的婚姻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那申请婚姻无效...


·新婚姻法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双方离婚时, 谁都想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毕竟这是亲生骨肉。在很多诉讼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也在子女抚养权上面。对于抚养权的归属,我国新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新婚姻法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共同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新婚姻法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是怎么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