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精神病人犯罪了是否会受到处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在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下,由于其精神状态有问题,那一般精神病人犯罪了是否会受到处罚?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精神病人犯罪了是否会受到处罚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责任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只要着手实行时具有责任能力与故意、过失,丧失,丧失责任能力后所实施的行为性质与着手实行时的行为性质相同,行为人应负既遂的刑事责任;如果丧失责任能力后实施了异质的犯罪,对前行为承担未遂的责任。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精神病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定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应经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告。人民法院的宣告应经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进行申请。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他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精神病人自己拥有财产,则以他本人的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作监护人的除外。精神病人未经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侵害人自称有精神病,则应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精神病人犯罪该如何处罚
  1、在刑罚适用方面,司法实务中应依据司法精神病鉴定关于行为人属于限制责任能力及其等级、程度的鉴定结论,结合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行为人的其他个人情况,根据罪责刑相适应进行综合分析,具体裁量,确定刑罚。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如属于严重减弱责任能力的,应予以较大幅度的从宽处罚(主要是减轻处罚),也可以考虑缓刑的适用,直至免予刑事处罚。2、对属于中度减弱责任能力的,则应予以较适中的从宽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排除缓刑的适用)。3、对属于轻度减弱责任能力的,应予以较小幅度的从宽处罚(原则上只能从轻处罚,且从轻幅度不能过大)。但是对于那些虽然是轻度精神病患者,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一般不应当减轻处罚,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考虑从轻处罚。综上所述,只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才不负刑事责任。因此不能很绝对的说精神病人犯罪了就一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实践中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处理才行。
  
  
  


·北京敲诈勒索罪量刑细化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一项以非法获得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那么,依据我国当前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犯敲诈勒索罪,该对其如何量刑,它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北京关于敲诈勒索犯罪的详细量刑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核材料比之武器、弹药具有更巨大的危害性和潜在危险性,往往为国际恐怖组织重金收买,所以走私核材科带来的利益更加巨大,使得走私分子不惜以身试法去从事此种活动。核材料的走私比之其他货物、物品的走私,性质更为严重,对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的侵犯性更大,因而法律把这些走私活动作为走私犯罪的首要打...


·猎杀野生动物如何量刑标准是一样的吗?
      猎杀野生动物如何量刑标准是一样的吗?猎杀野生动物的量刑是不一样的,不同的野生动物,量刑标准不同,具体可查阅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表,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数量认定标准。根据...


·新刑诉法一审审限是多久
      一审作为案件的第一次判决,它的判决影响着后续是否需要提起二审等多项事情,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肯定是希望越快越好,但是法院也是有一定的压力的。那么新刑诉法一审审限是多长?在最新的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一审、二审以及再审的审理期限都是不一样的。 一、新刑诉法一审审限 《刑事诉讼法...


·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为被告人争取一下缓刑,而要是法官最后宣判的时候确定适用缓刑的话,那此时意味着罪犯暂时不用到监狱服刑,此时需要看其在缓刑考验期的具体表现作进一步的处理。也就是说会有被撤销缓刑的可能,不过此时也要满足了规定条件之后才能被撤销,那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


·开设赌场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定罪标准是什么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


·销赃罪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销赃罪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销赃罪的办案流程 销赃罪属于刑事犯罪,它的办案流程: 1、立案。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经营人涉黄量刑标准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


·关于选择性罪名如何量刑?
      很多人,面临选择性罪名时,就不知道该如何适用罪名了。选择性罪名,就是对于罪名可以选择使用,也可以概括适用。选择性罪名在我国的刑法罪名中占了三分之一的比重,所以掌握好选择罪名的适用问题很重要。选择性罪名尤其独特的特征,关于选择性罪名如何量刑? 一、选择性罪名的特征。 罪名确定的科...


·非法集资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了空前繁荣的状态,人们的物质生活十分丰富,因此许多人都将目光投向投资领域。想要获得更多收益无可厚非,但如果遭遇非法集资就有可能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对非法集资罪的认定作一定的了解是十分有必要的,我们在下文 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非法集资罪...


·司法机关宣布拘留是否就是羁押?
      根据法律规定宣布拘留是否就是羁押?根据法律规定宣布拘留不是就是羁押,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执行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