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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工伤认定复议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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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工伤只有在做了相关工伤认定后才能申请相关赔偿。可是,在某些情况下会出现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果不认同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那么,我们在工伤认定复议后怎么办?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是什么?
  工伤行政复议是工伤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工伤认定或者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的条件
  在你申请工伤行政复议之前,先看下是否满足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一)该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具体行政行为才能提起行政复议。如果是民事行为,则只能过民事纠纷解决渠道处理,比如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等;如果是犯罪行为,则应当通过刑事审判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有关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1)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为政府机关,其什对具体当事人作出的工伤认定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2)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现定设立,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可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是法律直接授权其从事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其作出的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决定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二)法律允许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行政复议。并不是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对于一般的涉及公民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允许申请行政复议。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三、工伤认定复议后怎么办?
  经治疗,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存在伤残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按照伤残等级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没有伤残的,就享受医疗费报销和停工留薪待遇。如果你们对复议结果还不满意可以申诉,这就是工伤认定后复议的结果出来后的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工伤行政复议是一种纠错机制,有利于工伤认定结果的准确,更有利于诚信政府的建设。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继续阅读下方延伸部分内容,寻求必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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