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小时候在医院中打疫苗的时候看到报刊墙上常出现关于妨碍他人治病被判罪的新闻消息,正当好奇心泛起的年纪总会问家人个所以然,然而对司法也是一知半解的家长都不能做出正确的详细解答。那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司法认定是怎么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做一个概叙。
  
  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什么?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司法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本罪,必须是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的行为。因此,认定本罪应当与一般违法行为区别开来。一般违法行为没有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的结果,也不可能有甲类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险。对有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的一般行为,应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有造成传染病流行危险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政府采取强制措施。本罪与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界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是指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险的行为。两罪存在一些相同之处,如都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都可能引起某种严重危险,主体要件相同,在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但两者毕竟是不同的犯罪,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秩序;而后者侵害的是国家国境卫生检疫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不同。前者是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的行为;而后者是违反了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有关规定的行为。3)法律规定的具体对象不同。前者的行为引起的危险的对象是甲类传染病即指鼠疫、霍乱等;而后者行为引起的危险的对象是检疫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黄热病、天花、艾滋病等传染病,范围比甲类传染病广。本罪与传播性病罪的区分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与传播性病罪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的主要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后者侵犯的主要客体是社会的善良风尚。(2)客观要件不同。首先,行为的违法性内容不同。前者违反的是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后者则不仅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而且更主要地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关于不得卖淫、膘娟的规定。其次,是否需要以一定的危害结果为犯罪的必备构成要件不同。前者是结果犯,必须以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引起其传播的严重危害的危害结果为必备构成要件;后者是行为犯,只要是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不管是否已引起性病传播或具有传播的危险均可构成该罪主观要件不同前者是出自过失,即行为人对引起甲类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有传播的严重危险这一危害结果持过失的心理态度;后者是故意,严重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的直接目的虽常常不是要将性病传染给他人,但其对于造成性病的传播或者传播的严重危险这一危害结果显然是明知并且希望或放任的。(3)主体要件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由单位构成;后者是特殊主体,即只有患有梅毒、淋病等患严重性病的自然人方能成为其主体,单位不能构成该罪。(4)两者传播的对象不同。前者传播的是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后者则是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司法认定中明确的讲诉出是否构成本罪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或者影响都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总之,我国在面对公民的人身安全,维护公民自身利益中的态度是绝对的,是不容人挑衅的。如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在为人们提供证明文件时,如果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可能会涉及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当事人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许多人对这个罪名都不太了解,下面我们就通过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来加深对这项罪名的理解。 一、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量刑标准...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多长时间才会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多长时间才会判刑?没有明确的期限,大概就是二到七个月左右,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所以,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月左右。2、根据现行...


·《刑事诉讼法》哺乳期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哺乳期妇女的相关规定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候审。 2、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有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其中就包括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对被判...


·信用卡诈骗3000算犯罪吗?
      随着社会的进步,信用卡的普及,一些犯罪分子起了不法之心,对持卡人实施诈骗,当持卡人遭受到信用卡诈骗问题之后,消费者应该积极的通过法律起诉来维权,那么,信用卡诈骗3000应该怎么判罚?信用卡诈骗3000算犯罪吗?以下是我们整理出来的内容。1、金额达不到信用卡诈骗罪的起刑点,刑法规定...


·刑诉法二审开庭审理条件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普及,如今很多人们的法律意识很高,在生活中都会在受到侵犯时候就在第一时间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一般都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打官司,涉及的法律就是刑诉法,要有所了解,那刑诉法二审开庭审理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刑诉法二审开庭审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


·累犯可以缓刑吗,累犯是否可以判缓刑
      一般在犯罪之后的一点时间内,要是再有故意犯罪的话,那此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累犯。不过要是之前是宣告的缓刑,同时缓刑也顺利过了考验期的话,那此时即使再犯罪也不认定为累犯。不过构成累犯可以缓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累犯可以缓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会被立案侦查:(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追诉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


·犯罪实行阶段中的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犯罪实行阶段中的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一、犯罪实行阶段中的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的特征如下: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


·危险驾驶罪 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刑法》中对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是拘役,但还要同时处罚金。当然实践中,很多犯了危险驾驶罪的人,最后都是适用缓刑的。那么在危险驾驶罪缓刑期间需要注意什么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危险驾驶罪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
      首先,从聚众斗殴罪的客体来看,聚众斗殴罪从原来的流氓罪中分离出来,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主要是指具有社会公共秩序性质和特征的管理秩序,不仅仅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如果只是一方有斗殴故意,另一方没有,且针对特定的人,即使发生在公共场所,但主要侵犯的还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而非社会管理...


·诈骗罪判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不管是什么罪名,对于判缓刑的条件其实都是一样的,但针对一些罪名,可能相关司法解释中对适用缓刑的条件作出了一定的限制。那罪犯构成诈骗罪判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判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