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粉刷工程质量措施包括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粉刷工程质量措施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的施工会涉及到墙体的施工、钢结构的施工等等,每一个施工环节都应注意工程质量。粉刷工程是建筑工程中比较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一个一节,如果粉刷工程质量不过关,会出现墙体表面开裂等情况,影响建筑的使用。所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出现质量问题,那?粉刷工程质量措施包括哪些?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粉刷工程质量措施包括:
  
  一、外墙粉刷的方式
  
  1、目前外墙粉刷主要有两种方式:吊板方式和吊篮方式。
  
  2、吊板方式是用吊绳、吊板将人吊到工作位置进行清洗。一般的大楼都可以用这种方式进行清洗,但是这种方式的操作必须使安全措施到位,否则危险性很大,造成伤亡事故的都是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
  
  二、外墙粉刷的条件
  
  1、气候条件
  
  外墙粉刷必须要在良好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风力应小于4级,4级以上停止工作。因此工作前应测定风力,尤其是高空风力。另外下雨、下雾、下雪能见度差以及高温(35℃以上)和低温(0℃以下)等条件下都不适合进行外墙粉刷。
  
  2、人员条件
  
  高空操作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并经过身体检查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作业,工人上岗前不得饮酒,有感冒等身体不适症状就暂停高空作业。
  
  3、设备条件
  
  外墙粉刷的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凡吊板有发毛、部分绳股渐裂等现象应立即更换新绳。
  
  三、外墙涂料粉刷施工方案:
  
  1、新的水泥砂浆、混凝土表面需经一段通风干燥保养期,让墙面充分干燥,使墙面含水率小于10%,PH值小于10方可施工。通常在25度,相对湿度65%的条件下水泥砂浆墙面要干燥7天以上,混凝土墙面要干燥21天以上。
  
  2、现浇或预制的水泥混凝土基底,需要更长的养护期,并彻底清除表面脱膜剂。
  
  3、对已风化的混凝土基底、吸水性强且粗糙起砂的水泥抹灰层,应通过湿法涂刷工艺进行底涂处理。
  
  4、严重泛碱析白的基层,用钢刷去除结晶物,并用5%的草酸水溶液反复清洗,再用清水洗净。
  
  5、对于无承载能力、疏松、起皮的旧涂层,应连同腻子彻底铲除,洗净且干燥后再用腻子找平。对于轻度粉化但牢固的旧涂层打磨平整后用封底漆底涂即可。严重粉化的旧涂层应事先彻底清洗,旧的油性涂料应完全去除。
  
  6、污染严重的基层应清洁干净。对已受霉菌、藻类侵蚀的墙体用机械方法去除,也可用漂白粉水溶液处理,再用水冲洗干净,待干燥后找平。
  
  7、局部较深的凹槽应先用水泥砂浆填充,局部凸起应先削平。基层墙面在批刮腻子前必须坚实牢固,不应有起砂、裂缝、疏松等缺陷。
  
  8、墙面破损、裂缝、不平整等部位在底涂前用外墙耐水腻子修补平整。每次批刮腻子的厚度控制在2mm之内,批刮腻子的总厚度不超过5mm。腻子应坚实牢固,不得粉化、起皮或干裂。
  
  9、腻子干后,要用砂纸打磨平整,再用湿布将腻子上的浮灰抹去,并尽快涂漆,以免再次落灰。
  
  10、被涂层表面必须坚实牢固,不应有脱砂、裂纹、疏松、剥落等缺陷。被涂层表面必须清洁,无灰尘、泥土、油污、霉斑等附着物。
  
  粉刷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后期建筑使用过程中是否美观,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工程质量措施,如注意气候等原因对粉刷工程质量的影响,提前有针对性的避免施工对工程质量的影响,认真对待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以保证粉刷工程的质量,尽量避免因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损失。
  
  


·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索赔
      工伤事故是在职职工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受伤事故。工伤事故会给受伤职工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也会相应的花销。因此,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职工可依法索赔。具体来说,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索赔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索赔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


·单位可以扣除女员工怀孕期间请假工资吗?
      单位可以扣除女员工怀孕期间请假工资吗?1、怀孕期间请假单位不得扣除工资,但是员工在怀孕期间未为单位提供劳动,员工请假是按照正常员工请假,单位是不需要为员工支付请假期间的工资的。但是单位不得以此扣除员工以往工资。2、员工怀孕期间一直请假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有相关的生产工资计算的,因为在...


·劳务派遣员工可以与不用派遣单位约定试用期吗?
      根据劳动派遣暂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的规定执行。劳务派遣员工更换用工单位时,劳务派遣公司只能与劳务派遣员工约定一次试用期。...


·退休返聘人员的个税怎么算
      一、退休返聘人员的个税怎么算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此,退休返...


·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员工劳动关系应该如何处理?
      当我们走在路上,随处可见的都是一些大公司,有些规模比较大的公司还会成立分公司,分公司的员工和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员工劳动关系应该如何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当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时,劳动合同从何时起终止? 应...


·法院裁定驳回劳动仲裁裁决可以吗?
      法院裁定驳回劳动仲裁裁决可以吗?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被驳回起诉后,劳动仲裁的裁决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当事人不服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则劳动仲裁裁决不生效。但如第二审人民法院仍...


·公司可以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什么
      职工的薪资的计算是有很多部分组成的,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福利费也是不容忽视的一部分。那么,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什么呢?新准则的制定与以往相比有哪些区别和特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介绍。 一、应付职工薪酬 福利费是什么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


·怎样对加班工资基数计算
      怎样对加班工资基数计算 在单位安排了加班之后却又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下,大多数劳动者还是知道该如何维权的。但要是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呢,此时劳动者要知道是怎么来计算加班工资,其中就要求对加班工资基数计算。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怎样对加班工资基数计算。 (一)怎样对加班工...


·非法使用童工归哪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使用童工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企业应当对使用童工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每个人都有义务举报企业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由于您可能不知道具体的分管部门,可能会有非法使用童工归哪管的疑问。下面我们就简单地介绍下。 一、雇佣童工归哪个部门管?...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如何处理?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如何处理? 由于工程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各工程单位都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控。但是就目前市场形势来看,才由于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纠纷案件也是十分常见的,为此,相关单位制定了工程质量的处理制度,对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等的处理程序进行了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