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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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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会以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原因拒绝承担责任,这对于劳动者来说显然有失公平。所以劳动者应该做的是将双方的劳动关系通过一定的证据加以证明,那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有哪些规定?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一、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有哪些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大至有以下几个依据:
  
  1、劳动合同
  
  2、员工入职登记表
  
  3、工资单或工资签收凭证
  
  4、用人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5、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记录
  
  6、员工工作证
  
  7、员工考勤记录
  
  8、用人单位其他员工的证言
  
  同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确认劳动关系证据怎么收集?
  
  首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在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证据。
  
  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在事实劳动关系之下,劳动者处于一个不利的弱势地位,用人单位一旦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时,劳动者将很难成功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的合法诉求大量得不到解决,将对劳动关系的和谐产生不利影响。
  
  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要收集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此时要注意:
  
  第一,不要等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才去收集证据,要在劳动纠纷发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者在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往往还缺乏维权意识,不懂得在平时工作时一有机会就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
  
  如果劳动纠纷时因劳动者工伤产生的赔偿引起的,那么要记住在劳动局工伤认定科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往往要求做证人证言的工友必须在场并现在仍在该用人单位上班的并且要数位这样条件的工友做证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除了通过合同进行确立之外,还可以通过工作过程中的考勤表、工资发放记录等进行确认。只有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发生工伤,缴纳保险方面才可以获得自己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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