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到到期了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我国法规当中,人们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可以对土地进行合理使用和分配。但是因为我国国情,土地在我国是属于国有资源的,并不是说我们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可以对土地进行长期占有。土地使用证也是有时间年限的。那么土地使用到到期了怎么办呢?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一、土地使用到期了怎么办?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2、《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可以看出,如果土地使用到到期了以后,当事人是可以携带好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进行续期的,但是必须赞提前一年,也就是说时候就提出续期申请。如果自己不进行土地延期办理的话,有可能会对土地进行回收,所以您一定要引起注意。
  
  
  


·房地产这样的大宗买卖,因金额较大,手续
      房地产这样的大宗买卖,因金额较大,手续繁琐,比动产买卖交易时间要更长,由此也带来更大的风险。也正是因为这种担忧,使得动迁安置房的价格较为优惠,“较高的性价比”自然从另一方面来说又形成了较大的吸引力。我们知道购买一般商品房是存在一定风险的,那要是购买安置房有风险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


·菜地征地补偿一亩地多少钱
      菜地征地补偿一亩地多少钱 征地补偿随着征收土地的性质不同,补偿标准也是略有差别的,确保补偿标准合理,那么菜地征地补偿一亩地多少钱,这也是很多菜农都很想知道的,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也是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来制定的,接下来,我们就将介绍一下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并告诉您菜地补偿的具...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是指什么
      宅基地虽然因为它特殊的权利属性为集体所有权,所以农村农户对它只有使用权,也需要办理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即宅基地证。那么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呢?接下来请看我们为您搜集的资料。 一、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 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具有更...


·可做土地使用权抵押范围有哪些呢?
      可做土地使用权抵押范围有哪些呢?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以国家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5、经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企业以划...


·国家县城征地补偿法律法规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县城征地补偿法律法规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征地涉及到征地的批准与实施程序、征地补偿费项目、征地补偿数额的标准、补偿费用的管理与归属、征地补偿的纠纷以及纠纷的解决方式等等。国家县城征地补偿法律法规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具体是怎么样的?请往下看。 一、征地的含义 征地...


·广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有很多种类,如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农村土地使用证等,办理不同的土地使用证需要的资料和流程等都有所差别。土地使用证在一定情况下是必须要进行办理的,下面就是广州市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


·农耕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农耕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在农村征收农民的土地是需要进行补偿的。这一点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文件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比如说我国就有征收与补偿条例,但是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其中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农耕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


·租售同权政策,最先是由广州省有关部门提出的地方性政策,继而发
      租售同权政策,最先是由广州省有关部门提出的地方性政策,继而发展为有在我国各大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施行试点的国家政策。目前,河南省最为试点城市之一,将郑州等地最为本省试点对象,郑州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郑州租售同权商住同权政策,该如何理解该政策呢? 一、郑州租售同权商住同权政策? 2...


·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政府对征地的需求也不断地攀升。征地是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事情,我们知道,征地就要支付足够的征地补偿款的来满足被征地人民的生活的。那么,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讲下...


·租售同权政策是为了使租户能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潜力而制定的政
      租售同权政策是为了使租户能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潜力而制定的政策,由于是最新提出的,无法确定是否适用于我国市场,故而国家相关部门决定先在苏州等十二个城市进行试点,根据相关文件,租售同权苏州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目前,已有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


·我国土地政策有哪些?
      我国土地政策有哪些?国际上的各个国家,国情不一样,实行的土地政策也不一样。像是英国全国70%的土地掌握在众多王公贵族的手里,澳大利亚半个国家的土地掌握在十几个地主财团的手里,而我国,农村村民一出生国家就给分配了属于自己的土地。那么,我国土地政策有哪些呢?为您解答。我国现行的土地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