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价贵,买房难,租房也难,有时候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租房的地方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房价贵,买房难,租房也难,有时候好不容易找到个可以租房的地方,担忧会因为一些其他的外部原因而不得不提前退租,那么,提前退租违约金怎么算?该怎样去支付出租人这个违约金呢,我们为您整理出了相关情况以供参考。
  
  一、提前退租违约金怎么付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就租房提前退租怎么收违约金为在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而导致的租金收益损失。即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没有出租出去,承租人要支付剩余期间的租金;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出租出去了,承租人只需要负担出租出去之前的租金损失。
  
  合同条款应该对此有所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租房提前退租怎么收违约金一般情况是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租赁合同里都有押金条款的,押金是一个月的租金,也就是说提前退租,押金就不退了。这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
  
  二、租房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1、不能“签”口头协议。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同时,《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在签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应承担的责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提前退租违约金怎么付已经在上文中说的很清楚了,一般都是看签订合同是约定的为准则,如果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商议到这一类情况的话,就按一般方法支付违约金,我们也为各位朋友们整理出了一些签订租房合同时候的注意事项,竭诚为您服务。
  
  


·异地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若夫妻在异地起诉离婚的话,那此时确定管辖法院的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不过在离婚手续上面却不会有什么差异,那现实中异地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呢?这是困扰很多离婚夫妻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异地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


·常德市征地补偿都有哪些?
      常德市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我国各个地区都有征地的现象发生,但是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都是不一样的,根据该地区的居民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相关补偿标准,那么接下来的我们来给您介绍常德市征地补偿都有哪些。 一、常德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


·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个人或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在我国,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要合法使用国家土地,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而土地使用年限在土地使用证上会有体现。那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就由我们结合以下文章为您解答。 一、居住房土地使用年...


·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丹江口近年来的发展势头不容小觑。在城市飞速发展过程中,各种现代化建设与日俱增。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的时候,为了更好的方便工程和美化市容,会向老百姓征收土地。征收土地过程中,您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补偿问题。对于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 按照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属于租户和农民。我国人口众多,并且出于不断增长的趋势中,因此土地在我国属于稀有资源,更应该合理利用。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那么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合同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重庆黔江征地拆迁的补偿规定有哪些
      重庆黔江征地拆迁的补偿规定有哪些 一、20%的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方式 由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在具体使用该款项时,经所在地街道、镇乡政府审查同意后可将该款项用于集体公益设施建设,也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二、征地农转非...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的。但是国有土地和农村的集体土地在抵押贷款上是有差异的。现在较大数额的贷款基本都需要相应的抵押物,而从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的。 1、国有土地使用权...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而市面上也存在买卖回迁房的情况,不得不说购买回迁房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到底买回迁房有什么风险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在房价款方面,商...


·有遗嘱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吗
      一、有遗嘱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吗? 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


·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米?
      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米?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征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