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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拒绝生育是否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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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权是夫妻都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的。但实践中,由于是女方实际进行生育,因而很多情况下可能女方会拒绝生育,这时就会对男方的生育权造成损害。那此时夫妻一方拒绝生育的话是否可以离婚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一方拒绝生育是否可以离婚
  
  婚姻关系是靠夫妻双方的感情来维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男女公民均享有相应的生育权。女方享有的生育权是基于人身权中的一种生命健康权,而男方所享有的生育权是身份权中的一种配偶权。当这两种权利相冲突时,法律应当更加关注生命健康权,而非配偶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明确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夫妻一方拒绝生育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男方女方对腹中胎儿进行流产手术的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条文: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确实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话,那起诉到法院也是会判决夫妻离婚的。当然,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确实感情破裂了才行。至于哪些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夫妻离婚,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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