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有哪些不同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现实中,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都是由机动车驾驶者构成的犯罪,同时这两个罪名也都属于过失犯罪,这就让很多人不太能够分得清楚这两个罪名的。接下来,我们带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不同点,帮助您了解相关内容。
  
  1.表现形式有区别。
  危险驾驶罪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二是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只有这两种行为方式才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基本行为方式。在这两种行为方式之外的其他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要么严重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么以一般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的行为处理,不以危害结果的发生为必要条件。而交通肇事罪在表现形式上,是指行为人不仅违反了《交通安全管理法》,而且具有必要的严重后果,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死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等。没有必要危害后果的发生,一般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当然,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在表现形式上具有明显的重复和交叉。可以这样说,交通肇事罪包括了危险驾驶的行为方式,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但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就不一定是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如撞红灯造成人员伤亡,构成交通肇事犯罪,但撞红灯本身并不是危险驾驶的内容。
  2.罪过形式不同。
  危险驾驶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显的故意,无论是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至少是一种故意行为。过失行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而且过失行为也不可能成为危险驾驶的行为方式。不过应当把那些不知法的行为主体排除之外,而不知法并不排除构成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的犯罪心理,即行为人虽然能够遇见到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他事前并不明知,更谈不上希望或者放任自己的行为。行为人是由于自己过于自信或者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才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发生。所谓从主观违法的角度看,危险驾驶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要重于交通肇事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这就是为什么刑法将这种虽然没有危害后果的驾驶行为也规定为犯罪的原因之一。当然,交通肇事行为人也可能因醉酒造成,但醉酒只是从重处罚的条件,不是构成犯罪的条件。
  3、处罚程度不同。
  由于危险驾驶罪设置的目的主要在于规制行为人守法,抑制驾驶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同时也维护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处罚的目的不在于对造成损害后果的补救,仅仅危险驾驶罪的成立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也是有限的。所以,刑法对此规定的刑罚相对较轻,仅以拘役为限。而交通肇事罪往往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后果,刑法规定了比较严厉的刑罚,最高刑可达15年有期徒刑。综上所说,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之间的差异主要存在于处罚程度、罪过形式以及表现形式三个方面,具体的对比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更多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方面的内容,你可以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八级交通伤残标准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八级交通伤残标准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八级交通伤残标准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


·上海机动车牌照转让有什么限制?
      上海机动车牌照转让有什么限制?上海机动车牌照转让有什么限制无论是原先施行、刚刚终止的《上海市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试行办法》,还是6月19日出台的新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简称为《规定》),都对额度证明使用、转让或流转有一系列的限制要求——额度证明使用人应当与...


·一、商业保险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一、商业保险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赔稽核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


·法人变更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法人变更要交税吗
      法人变更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法人变更要交税吗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公司法人是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一般公司的债务都是由公司财产来承担责任的,而作为公司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但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人变更的情况,那此时法人变更后债务怎么办呢?下文...


·一,海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具体?
      一,海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具体有哪些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


·我们在购买房屋时,应该签订购房协议,购房协议中包括双方交易的
      我们在购买房屋时,应该签订购房协议,购房协议中包括双方交易的各种内容,比如买卖双方个人信息,所要购买的房屋的具体信息,交易价格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等等。协议中各条例都应该清楚具体一一列明,这将涉及到买卖双方各自的权益问题。那么,购房协议怎么写符合要求?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由谁决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汽车数量的增多以及交通拥堵情况的加剧,在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大大提高。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诉讼和调解的过程中,为了取得证据、获得赔偿,需要进行伤残评定。那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由谁决定的呢?进行伤残评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由为您解答。 一、交通...


·车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
      车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 一、车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共同债务。 一般情况下,如果汽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与之相连的银行贷款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一方否认债务为共同...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间有什么限制,处理程序是什么样的?
      交通事故是每一个人都不愿看到的事情,但是大多数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在不经意间的,当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就需要报警,由交警来辅助处理交通事故。那么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间有什么限制,处理程序是什么样的?下面给您简单的说一说。 一、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


·当时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相信您都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双方不能解决,就只能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了。公安机关会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勘察,确定责任方。一般而言,交通事故的责任方需要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书,才能确定。可是,如果当时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下文是对这一问题的解答。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


·批捕后没有移交检察院的原因是什么
      一、批捕后没有移交检察院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