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由于市场的需求,汽车代驾这一行业迅速的兴起,这是由于酒后驾车不仅违反交通规则,容易被扣分,并且,由此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来说请代驾司机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如果我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进行答疑解惑,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代驾
  
  汽车代驾,顾名思义,就是由专业人士代替车主来驾驶车辆。在一些车主不方便甚至不能自己驾驶车辆的情况下,就需要有人来代替自己驾驶。代驾公司就是适应这种需求应运而生的。代驾公司提供的业务主要包括酒后代驾、旅游代驾和商务代驾几种。
  
  二、代驾的种类
  
  1、酒后代驾
  
  酒后代驾,就是指由一名专业的司机代替驾驶,将喝了酒的司机连人带车送回家。酒后代驾作为一种新兴职业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酒后代驾服务为会饮酒的有车族朋友提供了一个相对安全的选择空间,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
  
  2、长途代驾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私家车的普及,自驾游也渐渐升温,成为旅游市场的一个新热点。自驾游虽然富有乐趣,但由于长途驾驶很容易令人疲倦,而且路况复杂,新手难以应付,旅游代驾悄然兴起。
  
  3、商务代驾
  
  主要用于商业上接送客人,谈生意等场合。
  
  三、使用代驾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代驾服务前,代驾公司与顾客之间应该签一份合同,以构成委托合同关系。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一般来说,酒后(除严重醉酒)并不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有效的。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代驾服务的车辆情况(包括车险情况)、出发地和目的地、收取金额等内容,约定发生事故等方面的相关责任等。
  
  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应该是驾驶员,因此,代驾司机应当承担责任。因为,消费者请人代驾的目的就是要对方将自己安全送达目的地,代驾司机在提供服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应视其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代驾司机以及代驾公司承担。
  
  对于车内物品丢失,首先要考虑的是报案。双方在开始服务之前应该对车内物品共同确认一下,以免说不清楚。如果双方就车内物品的看管问题有事先约定,应当根据约定确定责任主体;如果没有约定,确定车内物品丢失的时间就十分重要了。车内物品如果是在代驾司机服务期间丢失的,应由代驾司机负责赔偿。
  
  四、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代驾合同类似于承揽合同关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承揽人在承揽过程中因自己的过错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承揽人独立承担责任。另因代驾者与代驾公司构成雇佣关系,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代驾出了交通事故应由代驾公司承担责任。
  
  不同的代驾公司有不同的标准,但这些标准大同小异,我们总结有共同之处的理赔方法,具体的情况需要查阅具体的代驾公司的文件。
  
  1、判断事故责任
  
  若代驾司机有责,则以保险理赔流程处理;若对方全责,由对方负责理赔,我方司机无需报案,请报警122定责处理,以122定责为准。
  
  2、理赔金额不足3000元时
  
  发生小擦碰事故,尽量与车主协商理赔金额,3000元以下都可以商量,为安抚车主可折中协商金额,并建议拨打122交警现场定责;切勿发生事故不做协商立即报案。
  
  若车主执意要报案,勘察员到现场后发现是3000元以下可以解决,请司机拍照取证,自行垫付金额,仍走3000元以下核销流程;司机自行垫付和拍照收集资料后去公司核销。
  
  注意:司机核赔需提供证明材料
  
  (1)拍照取证—按要求完整收集照片;
  
  (2)收条签字—车主、物损主人、第三者人伤受伤人签字
  
  如提供不完整或者无法提供这些证明材料,影响核赔,由司机自行负责。
  
  3、车主要报案时
  
  若司机与车主协商无果,无法在3000元以下现场协商理赔的,才可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及时报警协助定责,报案时必须说明是代驾司机,需要协助察验定损。
  
  注意:保险员出险之后若核赔金额还是为3000元以下的,也请司机先垫付,按3000元以下事故流程走,把事故照片收集完整,收条签字证明收集,然后提交给当地驾管处理核赔事宜。
  
  4、理赔金额在3000元以上时
  
  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以及报警,现场定损后若车辆还能行驶请将客户送至目的地,事后跟进案件情况及时、积极地与工作人员沟通。注意:此项为协商金额在3000元以上时适用,司机要自己记住保险勘察员的联系方式,及时配合沟通保险进程.
  
  5、提交收款证明
  一般来说,当我们遇到代驾撞车这种现象的时候,首先不要慌张,保持镇定,如果是小摩擦,可以与代驾人员进行协商来解决,如果需要报案,应当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责任的认定。我们提醒一下,一般代驾司机和代驾公司应当负一定的责任。
  
  
  
  


·房地产交易其实更多表现为一些商品房、办公楼的购买。由于这些属
      房地产交易其实更多表现为一些商品房、办公楼的购买。由于这些属于不动产,因此在实际购买的时候除了当事人要达成一致外,同时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可能就会涉及到公证的问题。那通常哪些房地产交易需要公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房地产交易需要公证 房地产公证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


·一、调解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
      一、调解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


·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
      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 一、车祸致腰间盘突出和对方怎么谈赔偿?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


·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一、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


·车辆超限超载罚款标准是什么?
      车辆超限超载罚款标准是什么? 一、车辆超限超载罚款标准是什么? 1、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限载标准未达30%的,扣留机动车,卸载,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3分; 2、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限载标准30%以上不足100%的,扣留机动车,卸载,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记6分; 3、驾驶...


·进行房屋过户通常是因为发生商品房交易的行为
      进行房屋过户通常是因为发生商品房交易的行为,其实还有可能是因为继承,转让等形式导致房屋需要办理过户登记。以一般商品房买卖房屋登记作为例子,对房屋过户办理需要的手续进行说明:1.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论是与开发商签订还是与个人签订,该合同均是商品房买卖的必要的资料。一般开发商与买主...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一、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交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交社保 一、非全日制用工要不要交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


·交通事故发生时驾驶员的驾驶证记分已达到12分,即使未被交警部门扣留驾驶证,也属于无证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


·交通事故官司处理流程是什么
      近几年来,中国社会发展速度非常快,很多家庭都有能力购买私家车了。但是这几年交通事故发生频率逐渐升高。很多情况下,因为事故责任问题和赔偿问题双方并不能协商一致,这时候就要向法院起诉来解决问题,交通事故官司处理流程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一、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


·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需要交纳费用
      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需要交纳费用 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需要交纳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需要使用大量资金,如扩大业务砚模,筹建新项目,兼并收购其他企业,以及弥补亏损等。在企业自有资金不能完全满足其资金需求时,便需要向外部筹资。通常,企业对外筹资的渠道有三个:发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