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如果出现了工伤,并且想要获得赔偿的话,就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或者鉴定,否则是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的,也就意味着可能无法赔偿。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一内容,将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的申请程序,详细的介绍给您,请往下继续阅读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的申请程序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受工伤认定申请时,若申请人提供材料部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应当受理。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确认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那个调查核实。
  
  4、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鉴定的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6、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8、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二)企业(单位)申请程序
  
  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应在 24 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15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30日内提交《海东地区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应向海东地区劳动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6、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7、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8、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如上所述,便是关于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的申请程序的具体介绍。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我们想要进行申请工伤认定或鉴定的时候,不管事实情况如何,一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如若不然,很有可能所涉及的花费将由工伤职工个人承担,因此,您务必要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办理。
  
  


·工程质量防控应该如何进行?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工程如果发生一些质量问题是十分常见的,所以在建设工程的时候,是需要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它是一个非常系统的过程。这样可以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因此,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想要了解一下工程质量防控应该如何进行? 一、如何防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风险管理是一个...


·一、宜兴用工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宜兴用工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宜兴用工劳动合同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双方协商);其他事项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


·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试用期辞退员工赔偿吗
      法律规定了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呢?企业辞退员工的情形已经很常见了,如果企业辞退试用期职工要不要赔偿呢?这些问题都影响着试用期员工的切身利益。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企业能否延长试用期 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试用期限是由《劳动法...


·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
      很多在工作的时候,第一次遭遇工伤的人,不知到该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我国的很多法规对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都是有所保障的,像工伤这样的事情,当然也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做工伤认定的话们必须本人签字才可以,那么,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 一、工伤认定本...


·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费用由谁承担?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伤发生之后,为了日后能够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并且对于赔偿费用的具体金额不再发生争议,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普通的老百姓对于工伤鉴定的相关知识都不是十分的了解,比如说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费用由谁承担?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


·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员工来说都是非常重要
      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员工来说都是非常重要,它双方今后出现纠纷解决和处理矛盾的主要依据,所以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最重要的是真实。那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成立哪造假么办?我们结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您解答: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提...


·员工入职两天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员工在工作期间或者上下班路上发生了意外事故的,一般都是算作工伤,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而对于新入职员工无论是否办理了工伤保险如果发生工伤也是要进行赔偿的,那么员工入职两天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呢,我们来看一下。 一、员工入职两天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一般工...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除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外,在办理失业证、社保转移时也常需要用到它。也就是说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最好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一起办理了,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几种常见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办法,以供您了解。 一、劳动关系解除...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停工留薪...


·用人单位帮劳动者缴纳了五险一金之后,对于劳动者来说,除了想要
      用人单位帮劳动者缴纳了五险一金之后,对于劳动者来说,除了想要知道自己的社保账户余额之外,也很想了解,究竟每月自己自费多少钱呢?这就需要了解有关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有关知识了。那么对于常熟人来说,常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这个问题,的我们来和你说一说。具体比例建议咨询当地社保...


·保险误工费证明材料
      保险误工费证明材料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