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婚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是感情的丢失,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扶养权问题。双方有可能都想去争取这个抚养权,但是孩子只有一个的情况下无法协调,就会产生较大的纠纷,因此婚姻法就详细规定了相关事宜,那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二)抚育费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育费数额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四)关于抚养权变更的规定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原则是有益于孩子的成长,在孩子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判决方式,如若孩子是哺乳期就必须判给母亲等。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要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身以及他人的权利不受到迫害。
  
  


·夫妻起诉离婚有什么理由
      夫妻起诉离婚的,一般需要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这样法院才会最终判决夫妻离婚。而这个离婚条件也可以叫做离婚的理由,诉讼离婚的离婚理由与协议离婚的理由是不同的,那到底夫妻起诉离婚有什么理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有如下...


·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
      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处在恋爱和婚姻期的男女双方关系都是甜蜜而温馨的,但是当双方感情破裂、各自分飞时,往往都很少会考虑到后果,特别是当分手或离婚后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了,往往会不知所措,那么,如果女方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呢? 一、小孩抚养费该如何争取? 我国《婚姻...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并没有结婚而生的子女,这和抚养子女有很大的区别的。如果离婚,就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那么,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呢?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


·单方面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公民需要单方面申请离婚的话,此时显然是无法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不过通过诉讼方式则还是有离婚成功的可能。但是公民在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时候具体需要什么手续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一、依照我国《...


·离婚诉讼已经立案多少天后开庭
      离婚诉讼已经立案多少天后开庭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起诉离婚立案后,会在立案五天内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收到起诉书后在十五天内答辩,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开庭,所以立案最最少要过20天才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


·单方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当协议离婚无法达成时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按照共同财产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一般包括资金,物质及抽象财产。那么,具体单方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一、离婚一般给小孩多少钱?
      一、离婚一般给小孩多少钱抚养费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


·一方失踪后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怎样起诉?
      一方失踪后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怎样起诉? 一、如果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起诉要求离婚的,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情况: 第一,一方首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失踪,即另一方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已失踪。然后在拿到法院宣告失踪的判决后再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通常法...


·独生子女父母如何自立遗嘱
      独生子女父母如何自立遗嘱 一、独生子女父母如何自立遗嘱? 自书遗嘱范本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多长时间有效?
      只要牵扯到了抚养权的的问题,一般夫妻双方都已经离婚了,对于抚养权的相关问题,国家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夫妻双方私下调解,另一种是诉讼上法院庭解,抚养权一般都会判给有能力的一方,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多长时间有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财产分割 离...


·想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想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