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很多人认为起诉离婚就是兜底的离婚方式,只要无法协议离婚的那都可以进行诉讼离婚,但其实起诉离婚也是需要具备了规定的条件才行的,而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可以起诉离婚。那究竟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起诉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肯定是与协议离婚不同的,并且在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办理的手续上面也存在差异,具体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当事人选择不同的离婚方式,那此时就要对应了解清楚相关的规定,这样才能顺利的离婚,达到自己最终的目的。
  
  


·收入高的一方更容易获得抚养权吗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为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而大打出手,甚至还有的对簿公堂。那么,是不是收入高的一方更容易获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呢?究竟符合什么条件更容易获得抚养权?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收入高的一方更容易获得抚养权吗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


·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几种
      实践中,支付抚养费也是履行自己对子女进行抚养的一种义务。当然,对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来讲,除了要知道这个抚养费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外,还要了解一下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几种。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几种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1、定期给付 根据父...


·一、离婚时将财产约定给儿女可以吗?
      一、离婚时将财产约定给儿女可以吗?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


·最高院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


·重婚什么情况下不会被判刑?
      重婚什么情况下不会被判刑?现实生活中,犯重婚罪应当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


·结婚彩礼多少钱 哪些情况下结婚彩礼要返还
      现在很多地区男女结婚都流行给付彩礼,而这个结婚彩礼一般都是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的,至于具体的数额,则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规定。因此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就在问一般结婚彩礼多少钱,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彩礼多少钱 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


·结婚实质条件包括哪些 结婚禁止条件是什么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结婚的条件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就包括了结婚的形式条件与结婚实质条件,而结婚的形式要件就是要向民政部门提出结婚申请,那结婚实质条件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实质条件包括哪些 结婚的实质要件,是指结婚当事人本人和双方间的关...


·离婚什么情况下能要补偿
      离婚什么情况下能要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


·离婚问题是比较热点的话题,很多年轻的朋友也选择了离婚,有的结
      离婚问题是比较热点的话题,很多年轻的朋友也选择了离婚,有的结婚的时间很短。离婚涉及到的问题很多,其中一个就是离婚期间的债务问题,对于债务问题的处理,需要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前解决清楚,对于需要承担的责任继续承担,但是究竟该怎么处理离婚期间的债务,可以到本文看看。 一、离婚期间的债...


·父母离婚,怎么确定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归属
      当父母的感情破裂继而走向离婚的时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往往成为双方争夺的焦点。而此时,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子女来讲,该如何判抚养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父母离婚,怎么确定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归属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