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保全裁定书模板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婚财产保全裁定书模板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号
  
  申请人:×××,……。
  
  ……
  
  被申请人:×××,……。
  
  ……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写明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申请人×××/担保人×××以……(写明担保财产的名称、数量或者数额、所在地点等)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写明保全财产名称、数量或者数额、所在地点等),期限为……年/月/日(写明保全的期限)。
  
  案件申请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条件
  
  1.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2. 必须是由于义务人有恶意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将来的裁判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3.情况紧急;
  
  4.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5.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担保。
  
  诉讼保全内容
  
  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对案外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能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保全的对象界定应以法人、公民合法所有,且能够自由处分为原则。不是合法所有,如土地、淫秽物品,或非自己所有,如保管、租借他人之物,或自己所有,但受管制的物品,均不能进行财产保全。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自己所有,但是法律禁止予以财产保全的,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军队的战备、军需物质、款项,以及公益事业和慈善机构办公财产、救灾扶贫专户也禁止进行财产保全;二是非自己所有,但法律允许予以财产保全,则必须严格依法律的规定范围,例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下可以处分的财物应严格进行财产保全,法律规定被申请人的到期应得收益或债权,必须在有充分的证据和第三人就自己与被申请人享有的债权没有争议的前提下适用。
  
  诉讼保全方式
  
  1、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2、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3、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4、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离婚财产保全,只有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请,其他的人不可以。但是离婚财产保全也是有条件的,不符合条件法律也是可以拒绝的。不过离婚保全申请书,是可以他人进行代写的,但是签字署名必须是由本人操作,要不无效处理。
  
  


·被拘留多久会有电话通知家属?
      被拘留多久会有电话通知家属?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


·夫妻不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原告提起的诉讼,法院并非都予以受理。只有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法院一般会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已经受理的,则裁定驳回起诉。那么夫妻不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不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第三十...


·一、已婚有私生子犯法吗?
      一、已婚有私生子犯法吗有私生子这个单一行为不违法,不算重婚罪,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有私生子的情况非常之多,如果是因为一夜情等原因,不能构成重婚罪。二、有婚外情犯法吗对婚外恋行为本...


·如果被判重婚如何判刑?
      如果被判重婚如何判刑?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如何收集证据?在确定...


·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小产权房的转让目前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但因各种原因小产权房渐成规模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我国城镇化进程仍在快速推进,且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土地确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父母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现在一些父母由于感情破裂,在无法继续生活的时候,选择离婚,不管怎样,对孩子都是一种伤害。如果孩子比较大的话,对父母离婚是很敏感的,在离婚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多方面的问题。那么,父母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父母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事实抚养关系
      事实抚养关系,也就是我们日常中常说的收养,双方就以父母和子女的关系相互称呼一起共同生活,收养人对被收养的小孩也有尽到对其生活、成长各方面的照顾及教育的抚养义务。但我们常说的收养与法律意义的事实抚养还有一个本质性的区别,收养是双方都没有到相关的法律部门进行登记,确认彼此间的抚养与被...


·起诉离婚可以不请律师吗
      起诉离婚在婚姻破裂的情况下能够保障受害人的权益,一些人在面对离婚的时候往往不知所措,因为对法律知识的匮乏,担心如果自己起诉离婚会不会失败,有了这些顾虑后就觉得请律师更靠谱,但是经济可能有不允许。那么,起诉离婚可以不请律师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当...


·怎样举证离婚损害赔偿
      在离婚的过程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但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是因为对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导致夫妻离婚的。也就是我们说的就离婚损害赔偿进行举证。那么实践中该怎样举证离婚损害赔偿?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怎样举证离婚损害赔偿 在对离婚损害进行赔偿的时候,少不...


·婚约财产纠纷的答辩书
      当男女双方谈婚论嫁的时候,往往都会涉及到财产方面,这个时候,是非常容易导致纠纷的。如果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导致了纠纷而被一方告上法庭时,你知道该如何为自己辩护吗?接下啦,我们为您整理了婚约财产纠纷的答辩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婚约财产纠纷的答辩状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张某...


·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
      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权利主体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无过错方。因此,应注意排除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主体与对象的情形: (1)离婚损害赔偿针对的义务主体是有过错的配偶,对于与过错方损害行为有关的第三者,无过错方不能向第三者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只能通过其他途径如主张侵权损害赔偿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