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民工扣下的工资怎么拿到?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建筑领域,农民工的人数非常庞大,相对于用人单位而已,其处于弱势地位。现在一些小的建筑公司违规操作,恶意克扣农民工的工资,给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伤害。农民工讨薪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那么农民工扣下的工资怎么拿到?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农民工扣下的工资怎么拿到?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农民工如何学会维权?
  
  1、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国家的立法本意是要化解劳资矛盾,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但强势企业与弱势员工力量对比悬殊,本来就不平等。面对《劳动合同法》和强势企业的种种招式,广大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及相关法律,做到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利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旦发生争议纠纷,要及时请工会维权或者聘请律师代理,寻求法律援助。
  
  2、依法签定合同,维护合法权益。
  
  入职前,先签约。能签定书面合同的,就不搞口头约定;能签定劳动合同的,就不签定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因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不同,前者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工亡等劳动关系纠纷适用劳动法律,待遇较高,赔偿数额较多;劳务关系(如装空调、雇保姆、学生打工)适用《民法通则》区分过错责任,按民事赔偿处理。
  
  3、加入工会组织,依靠工会维权。工会是“职工之家”, 加入工会,就如回到温暖的家,一旦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就可找工会组织维权。维护劳动者权益是工会的神圣职责。各级工会要积极为广大劳动者说话办事,致力于解决实际困难。《劳动合同法》有11个条文赋予工会监督职权。如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4、注意收集证据,依法追讨工钱。被老板拖欠工资,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暴力手段,否则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钱没有讨到手,自己先锒铛入狱。平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书、花名册、电话簿、工资单、工资卡、出勤卡、工作牌号或者工作量单,必要时请同事出来做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实存在劳动关系。
  
  通过上面的文字,我们告诉了您农民工扣下的工资怎么拿到。一般来说,发生拖欠工资的事情后,农民工可以找当地劳动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督促企业支付工资。如果这种方式也无效的话,农民工还可以直接走司法诉讼程序,经济情况困难的,农民工可以委托法律援助律师帮忙。
  
  
  
  


·最新版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的内容是什么?
      大学毕业后我们完成实习期,所有人都会进入社会找一份属于自己的工作,但是,所有人还需要注意的是了解什么是劳动合同法,这是保障我们劳动后的成果利益的,它能在关键时候为我们提供重要的依据,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最新版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的内容是什么。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


·业主如何举报工程质量问题? 对于购买商品房的业主来说,是十
      业主如何举报工程质量问题? 对于购买商品房的业主来说,是十分关心房屋的质量的。如果商品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会影响业主的正常使用,严重者会危及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业主,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及时作出处理,为自己维权。那么,业主如何举报工程质量问题?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简单了解。 ...


·劳动合同变更转签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变更转签是怎么规定的? 把劳动合同转到另一家公司,有几种方式: 1、先解除原单位老合同再与新单位签订新合同的,这是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2、因公司改制、合并等方式过渡的是合法的。 这是公司降低经营成本的一种方式。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劳动合同可以...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细则具体的内容 一、申请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工作错误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工作错误?因工作错误导致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是没有补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


·合同期满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合同期满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合同期满公司也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


·哪些情形是事实劳动关系
      哪些情形是事实劳动关系 一般认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 2、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


·国庆加班工资小时怎么算工资?
      国庆加班工资小时工怎么算工资?国庆节(10月1日-3日)单位如果安排了加班,无论所在岗位是哪种工时制度,都要另行支付三倍日工资;其他几天,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劳动仲裁裁决要多久出具裁决书
      劳动仲裁裁决要多久出具裁决书?劳动仲裁裁决一般是受理以后的45天内结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


·当事人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就解除劳动合同来看,可以通过法定方式解除,当然也可以是双方协商之后解除。但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讲,此时应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一)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


·施工现场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施工现场监护人是什么意思?施工现场监护人是指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施工。要求安全监护人佩带红袖标,不得私自离开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监护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