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聘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解聘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解聘合同就是解聘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的。但是有很多劳动者问解聘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用人单位承担是否会承担赔偿责任?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聘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解聘是有劳动者主动提出的,也有被动解聘的,赔偿标准如下:
  
  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聘的步骤
  
  1、调查工作业绩。首先要查出来的是员工有什么样的失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失误,看能否在企业内部调动,让员工更好地发挥技能。如果无法进行内部调动,只好终结雇佣关系。
  
  2、用书面材料说明解雇员工的原因。保留书面警告的副本和记录该员工业绩不良所造成的影响,包括事件日期和详情。
  
  3、制定终止雇佣关系的条件。按照规定可以给予补偿。
  
  4、最好让对方在合同终止那天离开办公室。这可以减少蓄意破坏的可能性,降低对其他员工的负面影响。
  
  5、准备好进行解雇会谈。整理好需要的文件。准备一下应如何进行会谈。会谈持续的时间不要超过15分钟。
  
  6、在独立的会议室中进行会谈。最好找个同事作为见证人,支持自己的观点,这将会有所帮助。
  
  7、尊重对方。简要解释解雇的原因,说明这是一个无可挽回的决定。
  
  8、解释有关解雇的财务安排。将最后的薪金准备好,交给员工。可能的话,为员工准备一封介绍信。
  
  9、收回该员工使用的企业的财物。将员工的私人东西物归原主。
  
  三、用人单位需支付解聘赔偿金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由此可知,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存在以上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解聘合同不一定会承担赔偿责任,只有符合法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才会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在计算赔偿数额的时候要根据自己的工龄计算正确。如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怀孕女员工公司合同到期不给续签怎么办?
      当今社会高速发展,劳动关系普遍存在,就业者和企业方都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同就是维权的一个重要形式。而在实际情况中,存在着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实际问题,这在《劳动法》中有详细的解决办法。而怀孕女员工公司合同到期不给续签怎么办?下面,听听我们的看法。一、劳动合同签订与续签的有关问题劳...


·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是否不合法
      从一个公司到另外一个公司是重新的开始,但以前的表现也会被现在的公司看重,工资是决定跳槽的因素之一,那么在法律上现任公司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是否合不合理,以下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 合理吗? 其实身处他们的立场来看,企业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漫...


·上海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


·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内的一种关系,我国劳动法的实务中,大多数的劳动纠纷都是由劳动合同引起的。而不签劳动合同就会导致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出现,那到底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 一、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患了职业病,是否算工伤
      职工患了职业病,是否算工伤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


·很多人在工作时需要写临时劳动合同范本
      很多人在工作时需要写临时劳动合同范本,但是很多人可能不了解企业临时劳动合同范本。什么是临时劳动合同范本儿呢?您可能为这个为难了。下面我为您整理的一下企业临时劳动合同范本。您可以参考一下,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企业临时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基于生产经营合理的需要对员工进行调整?
      关于江苏省高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的规定,关于工作岗位调整合理的确定,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但不能因此完全否定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在实物中,要把握企业的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生存权保护之间的平衡,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维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维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1、加强管理力度,全天候监控 对于每一位现场工程师要求做到“五勤”:即眼勤,要经常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多看施工图,熟悉设计哪些是重要部位;手勤,发现问题要常记,处理哪些问题要有记录;腿勤,常到现场转转;口勤,对于施工队易出现的质量隐患要常提醒,对...


·工伤认定书多久会下来?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这会有一个期限限制,要求当事人在法律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规定时间,则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而相关部门在受理申请之后,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认定。那一般工伤认定书多久会下来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书多久会下来 60天作出工伤认...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一、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它是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