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
  自从我国意识到土地的珍贵与不可再生性之后,我国对于土地的把控就更加严格了。现在了,所有土地都归属于国家。人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而这种使用权还是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不同用地的使用权期限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
  
  首先, 房地产权属包括,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是终身享有的,可继承的。
  
  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一般所说的使用年限,指的就是土地的合用权 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没有办理继期,如果动迁,只会补偿房屋所有权的钱(75%)左右,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25%)左右 2006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
  
  1、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自己续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办,就自己续期了。
  
  2、对于商业性质的(40年使用权)到期后是要从新办理的。可能会有机关费用,物权法的解释是按当时的相关规定执行,现无现行标准。
  
  3、对于其它性质的,如工业,教育,旅游等(50年使用权)与商业性质的相同。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使用证到期了怎么办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依据上文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大致的了解到,土地是一项非常珍贵的资源。所以相应的各种变更、买卖的手续会较为严格,这也是为了保护您的共同利益。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
  
  
  
  


·农村征地补偿,户口迁出了能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吗?
      农村征地补偿,户口迁出了能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吗? 一、城市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 从房屋拆迁补偿层面来讲,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补偿的标准一般与你的被征收房屋本身的价值所决定,和你的户口并没有多大关系。 但如果说原来的房子拆迁后涉及到“住...


·土地使用权未过户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未过户怎么办? 新中国成立之后到现在,因为时代的变迁,制度的完善,有些问题也被遗留了下来。当其出现时也就成了难题。70年代和80年代的土地过户问题就是其一,当时是没有土地过户一说的。许多人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地,也就没有留下客观事实的相关证据。那么关于土地使用权未过户怎...


·郑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郑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在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为了协调区域总体和谐发展,我国不仅要发展一二线城市,也要发展除一二线以外的城市。所以为了发展郑州及周围城市一起发展就需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公路的建设,方便交通的便利。所以在城市规划中就需要征地了,但是在郑州最新征...


·四川农村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四川农村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四川境内多山,一些农民承包了山林,通过种植经济适用林获取收入。而政府在搞基础建设的时候,比如高铁项目会占用大量农村的土地。对于被征地农民而言,最关心的就是补偿款的金额。那么四川农村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四...


·农村住宅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有些人可能以前对土地使用证的这种证件是有偏见的,其实办理土地使用证并不见得就是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需要去办理的,也就是我们修建了住宅以后需要的不仅是对住宅产权的证明,比如说农村的住宅依然需要有土地使用证来保护产权的完整性。可能有部分农户还不清楚农村住宅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农...


·公司租地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租地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


·农村土地确权基本完成后意味着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必然会带来土地要素的流动和重新配置,必然会导致土地利益关系的调整。所以,开展确权登记,明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尤其重要。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


·国家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能继承吗
       人们都非常清楚的知道,合法继承是建立在当事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基础之上,同时也正是因为国有土地资源一直都是隶属于国家的拥有权,但是可能在当事人去世的时候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并没有到期,所以当事人的近亲属自然也就非常的关心国家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能继承吗? 一、国家规定国有土地使用能...


·邢台得宇房地产公司融资可选方式有哪些
      邢台得宇房地产公司融资可选方式有哪些随着人们对房子重视程度的提高,房价也越来越高,所以房地产行业也变得越来越热门。但无论如何,房地产公司也是需要融资来筹集资金用以当注册资本或者发展业务的,那么,邢台得宇房地产公司融资,其主要的可选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邢台得宇房地...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房屋土地是老百姓生活的保障,一旦触及就会格外引起重视。尤其是在当今时代的快速发展,拆迁征地已经变得在寻常不过。可是如果行使不当,就会产生纠纷。一、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一、公司的注册地址是股东的房子可以吗? 1、可以使用股东的房产作为公司的营业地址。 2、公司要与股东签订房屋有偿或无偿使用协议,协议中写明水电费、物业费等由谁承担。如果费用由公司承担,那么就可以在公司报销入账。 3、租赁房屋,还会涉及房产税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