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坏军婚什么罪,破坏军婚是如何处罚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因此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是做了特别保护的,如果行为人破坏军人的婚姻,不仅会受到别人道德上的谴责,还会构成犯罪,那么破坏军婚会构成什么罪了,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破坏军婚构成什么罪
  
  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4、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因此,如果破坏军人的婚姻,会构成破坏军婚罪。
  
  二、破坏军婚罪是如何处罚的
  
  我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破坏军人婚姻情节一般的,军人本人不愿声张的,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可不作处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为。对于破坏军人婚姻,造成军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对现役军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处罚,但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与之结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不妨碍军人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处理。
  
  三、破坏军婚罪的类型有哪些
  
  1、重婚型
  
  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2、同居型
  
  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3、通奸型
  
  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因此,破坏军人的婚姻构成破坏军婚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但是您要注意一点,如果行为人奸淫军人的妻子的,不构成破坏军婚罪,而是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要是你还想要了解更多,建议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夫妻分居离婚的如何证明
      夫妻一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若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符合分居离婚的条件,那么法官通常最后都是会作出离婚判决的。但此时证明夫妻分居就是比较麻烦的事情,那到底夫妻分居离婚的如何证明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夫妻分居离婚的如何证明 同住一套房屋不同房间,不算是分居,必...


·已经结婚三年离婚彩礼退不
      一、已经结婚三年离婚彩礼退不?无特殊情况的话彩礼是可以不退回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什么?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尊重男女平等的原则,也就是说不会因为性别方面存在着差异而进行一个不平等的分配,第一、男女平等原则。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


·离婚抚养权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就子女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此时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了。而要是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争夺抚养权的话,就要事先了解清楚离婚抚养权律师费用怎么收取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离婚抚养权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第一,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


·对方重婚如何申请离婚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对方重婚,不仅起诉离婚时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而且还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那么实践中,对方重婚如何申请离婚赔偿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对方重婚如何申请离婚赔偿 1、对方重婚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首...


·离婚女方能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女方能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离婚女方能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是可以的;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居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对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家庭,当地计生部门会收取一笔社会抚养费。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制订了相关办法。那么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做个详细介绍。 山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离婚男方放弃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离婚中最多的纠纷就是关于抚养权问题。一般来说,孩子归谁抚养是有父母协商决定的。那么,离婚男方放弃抚养权可以吗?离婚时抚养权一般是怎么判的?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男方放弃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男方可以放弃抚养权,但是需要给付女方孩子的...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有哪些?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有哪些? 很多时候离婚夫妻都会在孩子抚养问题上面产生争议,此时可能就抚养权无法确定归属,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就不能再协议离婚了,不过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同时法官也会对孩子抚养问题进行处理。那通常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
      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 男女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生下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也就是人们说的私生子。而如今,男女未婚生子的年龄是越来越小了,甚至还有未成年人生子的情况。而在分手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进行处理的。那这个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就孩子的归属权问题达成一致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就孩子的归属权问题达成一致,夫妻中的一方负责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以及子女的具体需求,定期地或者一次性地向子女支付抚养费用。那么双方离婚女方还用给孩子抚养费吗?如果夫妻离婚后女方不负责抚养孩子,则应该支付给孩子抚养费。 双方离婚女方还用给孩子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