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不仅是由于技术人员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不仅是由于技术人员的操作不到位导致的,天气状况,管理制度等因素,都可能造成质量问题。除此之外,由于技术存在缺陷或者科技不到位,也能导致工程质量的隐患。那么,如果遇到在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处理办法有哪些呢?赶快来下文门寻找办法吧。
  一、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出现的原因
  1、技术原因:结构设计计算错误,对水文地质情况判断错误,以及采用了不适合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等。2、管理原因: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力,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而失准,以及材料检验不严等原因引起质量事故。3、社会、经济原因:施工企业盲目追求利润而不顾工程质量;在投标报价中随意压低标价,中标后则依靠违法的手段或修改方案追加工程款,甚至偷工减料等4、人为事故和自然灾害原因。
  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处理办法有哪些
  1、返修处理 当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时,可采取返修处理的方法。2、加固处理 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通过对缺陷的加固处理,使建筑结构恢复或提高承载力,重新满足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的要求,使结构能继续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3、返工处理 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返修、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 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5、不作处理 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工业建筑物出现放线定位的偏差,且严重超过规范标准规定。又如,某些部位的混凝土表面养护不够的干缩微裂,不影响使用和外观,也可不作处理。(2)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轻微麻面,可通过后续的抹灰、刮涂、喷涂等弥补,也可不作处理。再比如,混凝土现浇楼面的平整度偏差达到1Omm,但由于后续垫层和面层的施工可以弥补,所以也可不作处理。(3) 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4)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6、报废处理 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上面就是的我们针对工程的质量验收不合格存在的原因,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处理办法作出的规定。首先对于验收不合格原因进行探讨,才能够抓到问题的本源。其次对于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一些工程进行一下正确的处理,有利于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的解决。
  
  
  


·个人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个人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一、个人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行为人逃匿导致工资账册等证据材料无法调取或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有关工资支付等相关证据材料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对劳动者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应积极收集可证明劳动用工、欠薪数...


·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每个工作的额人都需要了解一下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所以保留劳动关系劳动法中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以及如何能够确定劳动关系?下面为您一一进行解答帮助您理解。 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什么形式
      我国劳动仲裁委员会接受到的关于劳动纠纷的案件当中,有的时候,用人单位和员工产生劳动纠纷的原因在于,双方的劳动合同当中的某些条款实际上已经进行了变更,但是是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的,这就很容易在日后履行劳动合同的时候发生违约状况,那么,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什么形式? 一、变更劳动合同...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方法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方法是什么?市政工程和其他工程一样,建设完工之后需要按照市政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以及方法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后的市政工程才能投入使用,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是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步,所验收的市政工程必须达到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否则会造成人民人身和财产的损失,所以作为市...


·员工意外死亡不属于工伤能报工伤吗?
      员工意外死亡不属于工伤能报工伤吗?不属于工伤就不能报工伤赔偿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一、职工丧葬假可以请几天及工资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
      一、职工丧葬假可以请几天及工资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时,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


·工伤死亡赔付大概需要多少钱?
      工伤死亡在当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许多纠纷从工伤死亡的赔付开始。打工者及其家属在面临工伤死亡时,需要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工伤死亡赔付大概需要多少钱呢?工商死亡赔偿的金额怎样计算呢?下面我们来为您详细介绍。 一、工伤死亡赔偿的计算方法 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


·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辞退没有书面通知可以吗
      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亦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所以在一些法定情况下,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单位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1、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


·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我们出行肯定会使用到的公共设施就是我们所行走的道路,尤其是那些允许车辆行驶的道路就更加要求质量否则就容易出现意外,而道路工程往往都是由国家的名义委托给某些专门建筑的公司建造的,下面一起来看看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一、道路工程质量的要求是什么? 1、结构稳定性为防止路基结构在...


·2023工伤无证驾驶不算么
      工伤无证驾驶不算么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才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否能认定为工伤,要看交警的责...


·拖欠工资劳动仲裁能赢吗
      只要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有没有支付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应该是可以赢的。通常情况下工资发放应该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发放工资,约定日期没有发放的就属于未及时发放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所以只要是拖欠工资就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