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是什么
  相信我们您只要是学习过科学文化知识,对于一些概念问题都能够做出字面意义上的理解,虽然理解的可能不太准确,但是大致意思一定能够把握住。很多人都了解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但是对于其字面意识上的概念不会表达。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问题。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由上述定义可知建筑工程质量等同于工程项目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的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二、建筑工程制度保证
  
  1、端正经营思想,切实做到“六不准”
  
  (1) 没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设计不准施工;
  
  (2) 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配件,未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和业主批准,不准采购;
  
  (3) 材料、配件无合格证和材料不按规定检验或复检不合格的,不准使用(由业主下属的材料部门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品或无合格证者,除不准使用外,还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4) 上道工序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5) 各类综合管道(含其保温)、设备安装前,未试做或制样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者,不准进行施工;
  
  (6) 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特殊工作人员未经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者,不准上岗。
  
  2、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其具体要求是:对不合格的工序、工件必须坚持返工;质量不合格的工件,不准上报工作量,同时对不合格工序、工件不准转入下道工序。
  
  3、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和各设备制作厂及二级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是所承包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设备制作厂经理对承建的制作工程质量负责,工长对部件加工质量负责,班组长对加工工序质量负责。
  
  三、建筑工程管理措施
  
  1、施工前进行质量策划
  
  坚持质量目标管理,工程施工前各专业项目部确定本单位施工项目的质量目标及要求,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项目质量计划;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序、特殊工序的施工作业设计的编制和审定工作。
  
  2、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指导施工
  
  所有工程实体施工、验评严格按照国家和主管部门及设备供应商所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工作。
  通过我们为您介绍的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再加上自己的理解,相信您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问题已经了如指掌了。除了了解质量定义问题,对于质量问题的重要性,质量问题的保证措施以及一些问题的处理,也是需要您进行学习的。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其责任能力...


·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我们每位公民都会接触到,不管是公司、企业还是个人,每个人都不陌生,对于普通公民的我们,在公司企业上班之前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有什么规定吗?今天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的相关规定。 一、一月内不签订合同,赔劳动者两倍工...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2.怀孕、...


·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存在于劳动的过程中的,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但是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都有哪些呢,这也您比较想了解的问题,劳动的关系的主体离不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但是随着市场的变化,劳动关系的主体也在做出相应的调整,到底怎么调整,可以看看。 一、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有哪些 ...


·未续签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金怎么计算
      未续签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雇佣童工触犯刑法吗
      对于用人单位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相信您都知道这是违法的,那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呢?换言之雇佣童工触犯刑法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雇佣童工触犯刑法吗 根据《刑法》第244条规定: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


·旷工辞退的员工能领失业金不
      一、旷工辞退的员工能领失业金不? 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领失业金,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的时候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的时候,其实对于很多问题的处理都是很棘手的,这个时候如果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其实很难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比如说发生工伤的事情。那一般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怎么维权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怎么维权?没有劳动合同也可...


·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辞职吗?
      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辞职吗? 一、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辞职吗? 合同时间的长短,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法律没有约定,但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也可以辞职。 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一、劳动合同到期离职证明需要开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离职证明需要开吗?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在离职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离职证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1、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是大前提;2、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出现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是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