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了该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女职工正处于怀孕期间,并且此时劳动合同也没有到期的话,那此时公司是不能轻易进行辞退的,但并不是说完全不能辞退,此时对辞退怀孕女职工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而要是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了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了该怎么办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2、如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合同时间应确定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或双方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女职工工资至“三期”期满之日,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已届满,则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二、辞退怀孕女职工的条件是什么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此时需要看公司辞退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要是在法律规定下进行辞退的话,那此时公司的行为就不会存在违法,那就不需要对该女职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若是违法辞退的话,自然是要对女职工作出赔偿的。而此时女职工也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公司对外签合同要注意什么?合同签订时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内容风险;内容风险是指合同的内容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的当然的、自始的归于无效。二是程序风险。程序风险指的是合同形式不齐全从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者隐藏着法律风险...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生活中,您在工作的时候,肯定都是有工作准则的,公司需要遵守我国的法规,作为员工来说,就必须要遵守公司的章程。违法公司的章程的话,公司是有权利进行处罚的。当然了,公司的章程制定也是需要合情合理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退税只能退一个公司的吗
      个人所得税退税只能退一个公司的吗只可以用一个公司。个人所得税办理退税的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3月份,即每年的3月份是办理上年度的个税退税。二、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样的?1、首要条件就是年度你已经纳过税,且应纳税额已经预收预缴的税款金额。2、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


·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公司法人是按照公司法设立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当今社会竞争压力大,工作可能事与愿违,在公司或企业上班或许因为待遇差想去别的公司同时上班,或者是兼职赚外快,那么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跟...


·上市公司融资公告规定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公告规定有哪些具体内容? 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对外融资,包括银行贷款、股票增发和发行债券等。按照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公布与经营发展有关重大决策是信息,实行信息披露制度。融资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对外公告。那么关于上市公司融资公告规定有哪些具体内容?下面我...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 一、重庆私募基金公司的建立 私募基金有3种形式: 1、有限合伙制; 2、公司制; 3、信托制。   公司制的缺点是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5%——35%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没有哪个傻冒使用这种模式。信托制的缺点是购买一个信托账户需要300万,并...


·公司情况说明模板是什么?
      公司情况说明模板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增长,不少企业也在不断的兴起,企业内部完美的运作则是一个企业成功的前提,企业的经营状况则是一个企业最关注的问题。每个企业都必须要写一份公司情况说明,公司情况说明模板具体是怎样的则是您所关心的,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公司情况说明的问题。 一...


·对方公司不同意可以收购吗
      看情况而定,只要达到两个条件即可发起强制要约收购:一是当股份公司由于股份转让导致控制权的转换时,可能会导致该公司的经营者和经营策略的改变可以强制收购;二是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具有对公司的控制价值,并不应只属于持有该股份的大股东,而是属于公司的全体股东时,可以强制收购。《证券法》第八...


·公司倒闭的法律规定以及法定程序
      公司倒闭的法律规定以及法定程序我们您都知道公司成立时需要办理的手续相当繁琐,那么关于公司破产倒闭时要办什么手续呢?我们我们今天针对公司倒闭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程序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产生帮助。 一、公司倒闭相关法律 公司倒闭,即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


·公司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拥有核心权力。在我国,法定代表人基本是公司的总经理。我国的公司法是专门针对公司的,其中在法定代表人设立、变更方面也进行了说明。那么公司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公司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公司法变...


·分公司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资质吗?
      分公司有单独签订合同的资质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