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有哪些程序?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解除劳动合同往往涉及到一方或者多方的利益选择,如何正确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效地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至关重要,接下来,由我们给您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及其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
  
  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可分为两类:
  
  (一)劳动者申请辞职
  
  1、递交辞职信,找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2、按照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工作交接后,单位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
  
  (二)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单位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交代公司人事部与解除合同的员工协商处理工作交接。
  
  2、单位要制定经济补偿协议,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后,要按期支付经济补偿。
  
  3、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报送劳动局和社保局,分别终止劳动关系和停缴社保。
  
  4、单位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员工档案。
  
  具体步骤如下
  
  (一)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程序
  
  1、向用工单位了解、收集员工本人情况(因病不能从事现工作岗位的;被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不能从事现工作岗位的;被鉴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转岗后仍不能从事现工作岗位的;其他应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医疗期、是否能继续工作等,了解并确认后再予以是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对员工的情况及意见说明。
  
  3、收取员工治病时的诊断证明、病例、每日清单等。
  
  4、整理员工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工资发放数额,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三)解除劳动合同
  
  1、起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报告,待研究批准后下文(关于解除某某某劳动合同的决定)。
  
  2、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手续清缴。
  
  3、移交社保部办理停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无论是哪种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程序,都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依据和协商,公开透明的办理程序能够防止权益被不法分子侵害,熟悉《劳动合同法》将帮助你更好地在此方面获益。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也需要补偿你的损失。希望上述内容能对您有一定的帮助和启发,您也能通过在线咨询的律师保障自身利益。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赔偿金包含加班费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赔偿金包含加班费吗? 1、经济补偿金不包含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加班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一、单位犯罪直接负责人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费的依据是什么?
      关于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费的依据是什么?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费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不能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而且,这里所指的“用人...


·合同到期未续签员工可直接走人吗
      合同到期未续签员工可直接走人吗我们现在所签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限制的,具体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而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也可以选择是否续签。那要是合同到期未续签员工可直接走人吗?可能很多人对此还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合同到期未续签员工可直接走人...


·一、劳动合同法的三十八条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的三十八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


·工会在劳动合同中发挥什么作用?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但工会有责任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给予帮助和指导,以防止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


·一、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


·工伤认定是证明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是证明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是证明证明职员所受的伤是工伤的材料。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资薪金的范围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范围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 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工资薪金六个部分组成: (一) 计时工资; (二) 计件工资; (三) 奖...


·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劳动者就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1、劳动者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入职后,了解自身岗位的职责和考核标准。 2、对单位要求本人签字的规章制度或岗位职责说明书以及各种考核标准最好留有备份,以便于自已判断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 3、无论用人单位因何种原因为劳...


·在工伤认定之后什么时间做工伤鉴定?
      当出现工伤了,那么想要申请工伤保险的话,一定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只有在工伤认定之后,才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时间里面进行工伤的鉴定,在鉴定之后便可以按照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等材料向相关的部门申请工伤保险了,下面给您说一说在工伤认定之后什么时间做工伤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