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手指轻微骨折工伤认定伤残标准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工作岗位上有些职业是存在一定危险性的,容易对劳动者造成一定身体上的损害,这时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想要认定工伤是需要一些条件的,最重要的是,伤情要能评的上伤残才能通过的,那么手指轻微骨折工伤认定伤残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内容。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七条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二)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规定手指骨折工伤鉴定标准:九级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节缺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十级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手损伤
  
  重伤一级
  
  双手离断、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
  
  重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 36%。
  
  b)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e)一手示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轻伤一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 16%。
  
  b)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
  
  d)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轻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 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 2至 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轻微伤
  
  a)手擦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2以上。
  
  b)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 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申请工伤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如果伤情没有影响手指功能的话是不算伤残的,自然也无法通过手指轻微骨折工伤认定的,如果影响了手功能,再符合工伤前提,此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具体伤残等级要看对手功能影响的程度。在这里提醒广大劳动者工作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之未订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


·一般申请工伤认定有期限吗?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劳动者如果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要想成功享受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就要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过,要申请工伤认定有期限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 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期限吗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


·工资薪金的范围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范围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 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工资薪金六个部分组成: (一) 计时工资; (二) 计件工资; (三) 奖...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都有哪些
      拆迁工程承包合同都有哪些规范事宜合同制是保障双方利益的一种有效途径。合同的首要作用就是保护当事人双方的正当权利。“口说无凭,立字为证”,如果有一方违反约定而不满足另一方的要求,合同就是另一方讨回公道的证据。那么拆迁工程承包合同一般都有哪些规范事宜呢? 一、拆迁工程承包合同都有哪些...


·员工以担心染病为由拒绝上班要如何处理
      员工以担心传染病为由,未按时返回复工的,企业应从社会责任、人性化管理和职工流失成本等角度综合考虑,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办法调整用工方式,安排其申请病假、事假等手续或安排其休年休假。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并视为正常出勤,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员工不同意休假安排或...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是什么?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是什么?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 一、制定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的职能,在建设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及时有效地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化、规...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是怎样的?
      在我们正式任职前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同样的在办理离职前需要也收到或提交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也就是说不论解除劳动关系是由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提出,都需要用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 ...


·劳动合同到期怎样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怎样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员工休长假可以辞退吗?
      员工休长假可以辞退吗? 一、员工休长假可以辞退吗? 可以辞退,但属于正常的假期内是不可以辞退的,否则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


·一、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骨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2018是:重度运动运动障碍,功能完全丧失,双膝以上缺失,偏瘫肌力3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等。主要是身体每个不同部位的骨折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参考的依据都是不一样的,比如手部和腿部骨折,具体要先明确了到底是哪个...


·劳动者自行离职是否构成违约
      劳动者自行离职是否构成违约 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承担的义务。《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九条把遵守劳动纪律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列为劳动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根据这些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