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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放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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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放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二、员工远程办公,餐补、交通费是否正常发放?目前尚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由于员工系在家办公,不会产生交通及在外就餐的费用,因此无需发放餐补和交通费。但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和广东人社厅的相关规定,餐补和交通费补贴,都属于员工的工资的一部分,原则上仍应向员工正常发放。因此,餐补和交通费补贴是否需要正常发放,需要根据公司发放餐补和交通费补贴的实际情况,为每月固定发放还是根据发生情况报销发放。三、疫情期间,员工因交通管制无法正常复工,应如何处理?员工需及时提供证明(比如政府官方公告或已为公众所知的新闻、报纸等媒体报道)。如果该情况持续时间较短(7-10天为参考时长),建议按照原待遇(或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支付。如果该情况持续时间已经较长且未来情况不明朗,建议双方积极协商,按最低工资标准或所在地生活费标准支付待遇,或者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疫情属于突然爆发的意外事故,所以有很多的文件及法律规定基本上都是结合疫情发展的状况临时出台的。在此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职工一定要及时的关注本地政府部门的消息,还有就是注意跟公司保持沟通,因为公司在疫情期间受到的影响也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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