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 住房是人之生存的根本,生活中的建筑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
  
  住房是人之生存的根本,生活中的建筑房屋的主体大致可分为企业单位建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地产公司;另一种是私人建房,城镇一般不允许私人建房,所以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农村。在农村房主可以通过签署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的方式将工程承包给他人,
  
  私人建房承包合同
  
  立合同双方:
  
  甲方(房主方) 姓名:
  
  身份证号:(简称甲方)
  
  乙方(承建方) :
  
  姓名:身份证号:(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就本住宅建房工程的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地点:
  
  ___工程。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___结构私人居住房,楼层为___层加隔垫层建筑。此结构厕所、厨房、阳台、梁、柱为现浇混凝土,其它楼板为预制板,建筑面积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三、承包方式
  
  甲方将其住宅以包工不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脚手架、包施工机械,以及所有劳务工具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承建本工程。
  
  四、承包工程内容
  
  建筑基础、主体结构的砌砖,扎钢筋、装模、拆模、现浇混凝土、楼梯、预制板安装;室内墙面天棚及后外墙、侧外墙粉水泥砂浆,前面外墙砖粘贴;主体顶层瓦面,室外散水,楼面找平,台阶等修建工作。
  
  五、工程质量及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变更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优良标准,确保安全。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一切由返工带来的人工和材料损失的费用。
  
  2、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如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乙方拒绝维修,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所需费用直接从乙方质保金内扣除。
  
  3、乙方如施工过程中遇到图纸和现场主体结构不相符合,须要变更时,必须与甲方共同协商,协商结果须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进入下一步施工。
  
  六、工期:
  
  从 年 月 日开始建设,工期为 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及甲方对外关系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七、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碎石、沙子、水源、钢材、屋面所需的木材、瓦等建筑材料。
  
  2、甲方负责协调对外及邻里关系。
  
  3、甲方应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4、甲方有权指导和监督施工过程及质量。
  
  5、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购买所需的建筑材料。
  
  6、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电动施工机械,机械上的损耗器材和所有的劳动工具,以及模板、顶木、锁木、木方、脚手架等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8、乙方必须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害等)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如因乙方自身各种原因,中途自行终止施工,甲方有权拒付乙方之前所施工的一切费用。
  
  八、承包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米 元,大写: 元整。建筑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此价包含人工费、工程管理费、安全费、材料搬运费、所有劳动工具费、机械费,以及脚手架的费用。
  
  九、付款原则及付款方式:
  
  房屋从开工至每层盖板后,预付该层人工费的60%,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余款付至总价的95%,留5%作为工程维修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待一年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无息付清余款。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日生效,合同履约期完成后失效。
  
  甲方(签字):___乙方(签字):___
  
  电话:___电话:___
  
  ___年 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 ___日
  
  房主只需要按期支付工程款,然后坐等工程竣工即可。承包方需要按照合同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房屋建设,却必须达到既定的房屋质量要求,若经技术人员验收没有达到要求的,需要返工。
  
  


·员工的工资有哪些 单位可以代扣哪些费用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即工资。那么,在法律上,到底员工的工资有哪些呢?可能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的工资有哪些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1990年1月1日发布的《关...


·工业土地使用权抵押如何进行?
      工业土地使用权抵押如何进行? 一般情况下,急于使用资金而自己又无法申请贷款的时候,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方式获得自己需要的。但是,不同土地类型的抵押是有不同的注意事项的。那么,工业土地使用权抵押要如何进行呢?一起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吧! 工业用地等都属于建设用...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


·员工工资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作中,大多数人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工资,什么情况下会涨工资,哪些情况又会扣工资,这些都在员工工资制度中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大多数人对这个规定并不了解。因此,我们将在下文详细介绍员工工资制度规定的具体内容,供您参考。 员工工资制度规定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


·泵站工程质量签定书如何书写
       在建筑工程的运营过程中,工程的质量在整个工程是尤为重要的一部分,相关工作部门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鉴定。那么,您知道泵站工程质量签定书如何书写规范吗?根据相关规定,质量鉴定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的概况、工程的鉴定内容以及相关鉴定依据和具体情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是指...


·涉外劳动争议仲裁机制的原则是什么?
      涉外劳动争议仲裁机制的原则是什么? 一、涉外劳动争议仲裁机制的原则 (一)、协议原则 所谓协议原则,是指仲裁机构仲裁权的取得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协议基础之上。当事人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也可以在案发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当事人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能行使仲裁权。 (二)...


·一、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怎么办?
      一、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怎么办? 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的,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范围及期限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质量最低保修范围及期限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当代社会,工程质量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非常值得关注的焦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工程质量的保障通常是有一个保修期的,因此他都想要知道工程质量最低保修范围及期限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


·工人做工伤认定申请收费吗?
      工人在建筑工地上受伤的,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当地的劳动保障机构就是具体负责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人可以委托家属,也可以要求单位出面,需要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及身份证等资料,那么,工伤认定申请收费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工伤认定申请收费吗? 在劳动局申请工...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我国法律有关于双倍工资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那么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有以下规定:第八十二条...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