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资诈骗全数归还能够减刑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集资诈骗是违法的,利用人们的贪欲,通常设立各种声称高回报低风险的钓鱼网站对没有防范一时的人进行诈骗。一旦收到了别人的投资就圈钱跑路,可一旦被抓到就是要坐牢的,按照刑法处罚。那如果集资诈骗全数归还能够减刑吗?
  
  集资诈骗全数归还能减刑吗?
  从行为人的目的、集资方法、履行合同的诚意以及违约后的态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不过全数归还是代表一定的诚意,应该是可以减刑的。
  一、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在主观方面是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自然其在犯罪行为的发生过程中,是通过行为人预先的利弊权衡与理性计算后付诸实施的,而不是凭一时冲动发生的激情犯罪。即当其在面临多种行为选择时,在选择是否实施犯罪行为时犯罪主体会思考、会计算,对各种行为的成本与收益作理性的比较和分析,并且按照对自身资源的最优化的原则行事。只有当集资诈骗行为人认为预期犯罪收益大于犯罪成本,能够产生犯罪效益时,才会考虑实施犯罪行为。
  司法实践中,集资诈骗行为与一般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尤其是与集资经济合同纠纷)之间的界限有时往往容易混淆。区分的关键是要进行认真的综合考察:
  (1)考察行为人的目的,即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无论是否发生集资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签订集资合同时,主观上均不存在无偿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或目的;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在主观上有占有他人集资款或物的故意,其与他人签订集资合同并不是为了履行合同,而只是作为一种诈骗的手段,因为在签订集资合同时,行为人已经具有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2)考察行为人集资的方法,即考察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欺骗的方法。一般来说,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并不需要采用欺骗的方法,也不会用欺骗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集资目的;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必须使用欺骗的方法,使人上当,从而达到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3)考察行为人履行集资合同的能力和诚意。一般而言,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当事人,对集资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在客观上有完全履行能力或部分履行能力,且在主观上有履行的诚意并作了一定的努力;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根本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也不会为合同的履行作任何努力。(4)考察行为人违约后的态度。正常合法的集资行为的当事人,在违约后不会故意逃避责任;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则必然会采取潜逃抵赖等方法进行逃避,使投资者无法追回。
  二、集资诈骗数额如何计算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三、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总的来说,预防集资诈骗最重要的还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多看看相关的诈骗案例,就能够防范集资诈骗。集资诈骗全数归还是一个很有诚意的悔改行为,法院会按照你的诈骗的情节严重以及造成的后果影响来决定减不减刑。
  
  
  


·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


·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吗
      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人,在侦查阶段一般是会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此时如果满足了取保候审条件的话,就能获得取保批准。那么日后被判刑的时候,寻衅滋事犯罪是否能判缓刑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 一、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洗钱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什么
      洗钱罪属于破坏金融管理的一种犯罪,同时也是一种故意犯罪。其有自己独特的行为方式,与其他犯罪的行为方式是不同的。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洗钱罪的行为方式都包括了什么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洗钱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什么 洗钱罪法定行为方式只能由作为方式构成,...


·刑事证据收集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是很重要的,不管是哪一方,此时如果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那么法官作出的判决肯定是不利于他的。而在刑事证据的收集过程中,也有一些原则要求。那么刑事证据收集原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全面取证规则。即司法人员在调取证据时,应当尽可能的全面调取能...


·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
      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其实也就是指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符合规定条件的话,那就是可以获得减刑机会的。因此无期徒刑也是有可能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那一般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 无期徒刑是介于...


·保险诈骗罪共犯的认定该怎么进行
      保险诈骗罪属于特殊的诈骗类犯罪,现实中一般要求发生在保险理赔的过程中,而此时也是需要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或者情节的情况下,才会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而对于此罪也是有可能存在共犯的,那么保险诈骗罪共犯的认定该怎么进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保险诈骗罪共犯的认定该怎么进行根...


·诈骗罪立案前退赃的情形有哪些
      诈骗罪立案前退赃的情形有哪些从司法实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发现暗中送的或者家属代为收受财物而退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行为人为谋取某种利益,在对方不接受财物的情况下,采取暗中送物或将财物故意放在对方的办公室或家中即离去等方式,让对方接受财物,对方一旦发现财物及时退还。还有的...


·刑事诉讼法电子证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许多电子产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这些电子产品不仅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方便,而且对于法律也有着重要的作用。比如说电子证据,很多人可能对于电子证据并不是十分的了解,比如说刑事诉讼法电子证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


·自然人犯罪主体的共同要件包括什么?
      现实社会中,违反法律的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犯罪作案手段多种多样,严重违反了社会秩序,挑战法律的权威性。对于犯罪以及犯罪构成要件很多人认识不深,今天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具体回答自然人犯罪主体的共同要件包括什么。 一、刑法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是对犯罪的性质和基本特征所作的规定,犯罪概念揭示...


·故意杀人罪一般被判刑多少年
      故意杀人罪是您最熟悉的罪名之一。犯罪的就要受到刑罚处罚,犯故意杀人罪的,同样要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那故意杀人罪一般被判刑多少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杀人罪一般被判刑多少年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


·最新苏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虽然《刑法》中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同时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作出更为详细的量刑。今天,我们带来的是苏州市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1、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