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月中入职发一个月的工资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当我们在人才市场或者其他途径参加招聘考试,考核通过之后经过一系列流程,我们就可以成为该公司的正式员工啦。当我们在熟悉新工作的工作流程以及融入到公司工作氛围过程中,作为新员工我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便是当月工资的发放问题了。我们将针对月中入职发一个月的工资的问题为您介绍。
  
  一、新员工入职流程
  
  (一)新员工未报到之前:
  
  1、招聘专员确认新员工报到日期;
  
  2、通知新员工在报到之前来公司明确报到需注意事项: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建行卡以及其他须知;
  
  3、通知人事专员新员工报到日期,人事专员准备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所需表单。
  
  (二)新员工正式报到:(入职手续办理)
  
  1、新员工提交所需资料(学历证明、建行卡),人事专员复印员工入职所需资料;
  
  2、确认新员工的工牌制作及餐卡办理。
  
  3、带新员工到其所在部门,介绍给其直接领导。
  
  4、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员工守则》,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
  
  5、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6、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巡签;
  
  7、更新员工花名册;
  
  8、将新员工加入集团通讯录。
  
  (三)员工所在部门办理:
  
  1、部门确认座位、办公用品、办公电话;
  
  2、部门直接领导为其入职引导人,带领参观部门,介绍部门情况、部门人员。
  
  3、由直接经理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
  
  4、部门应在例会上向您介绍新员工并表示欢迎。
  
  (四)新员工入职培训:
  
  人力资源部主管、培训专员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与理念、各项制度等。向新员工介绍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相关同事,使其消除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五)新员工试用期:
  
  1、招聘专员跟进,进行面谈;
  
  2、进行员工试用期评估。试用期内对新员工工作的跟进与评估,为转正提供依据。
  
  (六)新员工转正: 转正评估: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行政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力行政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二、月中入职发一个月的工资吗
  
  月中入职不是发一个月的工资。总的来说,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工资会按照你的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就是员工的薪资,它是处于固定工作关系中的员工所应得的薪酬,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业规定,或者是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的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所以,即使你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公司也应该按照你的出勤天数给你计发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部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月计薪天数要按照21.75计算,即“月计薪天数=(天-104天)÷12月=21.75天”。
  
  所以,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日工资×出勤天数。
  
  因此,不论新老员工在算工资的时候还得注意几点:
  
  1、月应发工资的计算公式应为:日工资标准×具体工作日
  
  2、有缺勤的情况,当月工资是日工资×出勤天数,而不是缺勤多少天扣多少钱
  
  其他工资计算方法: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月工资收入÷21.75×300%
  
  公休日加班费计算:月工资收入÷21.75×200%
  
  综上所述,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包括入职报到、入职手续办理、员工培训、通过试用期考核以及员工的正式转正。针对月中入职发一个月的工资的问题,我们告诉您,月中入职不是发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入职当月不满一个月,我们所获得的当月工资,为自己的实际出勤天数乘以每日的工作的工资数额。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


·公司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2023年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怎样?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2017年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怎样? 一、九级伤残...


·钢构工程检测标准是怎样的
      钢构工程检测标准是怎样的 目前,钢构工程在我国得到了广泛运用,尤其是在大型厂房、场馆、超高层等领域。顾名思义,钢构工程就是主要以钢材制作为主的工程,自重较轻,且施工简便。但是,想要建造钢架工程并不是那么简单,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检测标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钢架工程的检测标准,希望...


·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最高多少钱?
      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最高多少钱?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


·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在工作期间如果发生了伤害需要进行认定,这样才能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进行赔偿,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很多人确实不知道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按工伤...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房屋工程行业发展的很快,各地都在修建大量的商品房。房屋工程的质量好坏关系到房子的使用寿命和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施工过程中存在管理上是问题,对原材料把控不严,很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发生。那么,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分类是怎样的?我们一起跟...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河堤工程质量的高低,关系到一方人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河堤工程质量的高低,关系到一方人民的生命安全,所以工程的承包方一般会由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政府在确定中标者后,会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其需要签署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现在就跟着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吧。 河堤工程承包协议书 发包人...


·公务员入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一定要开具吗?
      公务员入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一定要开具吗?不一定,如果村委会或者社区提供从事农业证明,那么也可以作为工作经验的。但填写工作单位的,那么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不然,无法通过政审。相关说明,下载公务员考试文件。开社保证明及打印社保证明方法:1、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到参保所在地...


·劳动法员工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劳动法员工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经济补偿金是否是纳入工资
      经济补偿金是否是纳入工资 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