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房土地使用期多长,到期后如何处置?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民房土地使用期多长,到期后如何处置?
  您都知道在农村建设的房屋,不管建设的有多豪华,建筑面积有多大,在建成之后该房屋都是属于小产权房,也就是您说的不能进行买卖但是有使用权限的房屋,对于这样的房屋您比较关系的不会是房屋能卖多少钱,而是房屋能住多少年,那么民房土地使用期多长,到期后如何处置?
  
  一、使用期限是多久
  
  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
  
  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
  
  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
  
  住房买下,依法缴纳契税等税费,办理下你姓名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使用证,这房子产权就永远是你的,权益受法律保护。有期限的是该住房所属土地的使用权,一般商品住宅是70年,商铺40年,商住房是50年。到期后,依据你住房实际评估情况,缴纳土地出让金,你可以继续使用该住房,全国十几亿人和你一个待遇,不用怕。
  
  二、到期后如何进行处置
  
  属于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属于非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按到期时的法律处理。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倒不是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说如果不能住太长的时间的话,那么不少人就不会选择自己建造房屋了,其实在我国对于房屋的土地使用期限还是很长的,一般可以达到70年,而且让您可以放心的是在使用权限到期之后还能自动进行续期。
  
  
  
  


·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
      离婚必须有夫妻双方当事人,但是夫妻一方正在异地服刑怎么离婚呢?实际还是存在这样的情况,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不能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所以,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怎么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家庭承包地是否可以继承?
      家庭承包地是否可以继承?家庭承包地不可以继承。但是土地承包地使用权属于承包期限内,并且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发生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


·非法占用耕地罪怎么处罚,非法占用耕地罪的量刑标准
      由于耕地资源有限,我国对农村当中的耕地都是要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的,同时也要求不能非法占用耕地,否则就会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那么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的该怎么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非法占用耕地罪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楼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


·如何征地拆迁才是符合要求的
      如何征地拆迁才是符合要求的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


·广州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方法
      广州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方法 广州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集体土地使用人和权属所有人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人和权属所有人是什么?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在外务工,导致农村大片大片的土地都空着,有的到其中商机人会承包这些土地,开展养殖业或种植业等,进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就拥有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那么,集体土地使用人和权属所有人分别是指什么呢?一、集体土地使用权...


·咸阳地区农村拆迁赔偿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咸阳地区农村拆迁赔偿条款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土地赔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赔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各地国家机关为了城区建设等的需要,是可以征收或者征用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国家相关机关在征收后,需要按照土地赔偿新标准的规定,支付给被征地者的经济补偿金。 2020年土地赔偿新标准: (一)征地...


·遗产继承法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遗产继承法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一、遗产民法典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依据我国民诉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


·浅析农村宅基地继承权问题
      常常有网友咨询: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继承呢?下面,我们就以一个案例,来给您解析一下这个问题。   事实:   1. 李某祖父拥有地契,在上建有房屋。几栋房子?(亲戚家的房子面积有多大?)   2. 李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家务农,   3. 二儿子的子女在外务工,并在...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否可以分别抵押?
       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否可以分别抵押? 如果房屋占用地和土地是一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不可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六条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