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如果夫妻感情生活不和谐总是出现争执和分歧的话,为了生活质量的考虑很多人都会选择离婚,而且在当代社会幸福追求才是最重要的,没有太重的思想包袱,所以离婚的现象也就多了起来,离婚需要处理的问题无非就是财产的分配问题以及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关于抚养权的分配是很多人都会去关心的,那如果起诉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呢?
  
  起诉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1、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虽说离婚并不是什么好事情,但如果婚姻期间自身无法获得幸福而且一直都存在争执的话,离婚就并非不是一个好的选择,离婚问题涉及到的抚养权问题如果通过起诉来处理的话,起诉离婚小孩抚养权归谁一般判定都是给予适合孩子成长的一方,但如果还是大于十岁的话是可以独立进行选择的。
  
  
  
  


·婚约是否受法律保护
      婚约不受法律保护。婚约又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而达成的协议。订立婚约不是结婚的法定必经程序,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完全以他们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及结婚证书为依据。因此说,婚约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对婚约的态度。首先,我国法律对婚约既不提倡,也不禁止,这是为...


·婚姻无效可以要回彩礼吗?
      婚姻无效一般是因为不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这种情况下即使采用欺骗的手段领取到了结婚证,婚姻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那面对无效婚姻,此时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结婚彩礼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婚姻无效可以要回彩礼吗? 关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


·中国人在国外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中国人在国外结婚需要哪些证件?这个问题让许多想要结婚的跨国情侣摸不清头脑,其实在国外结婚并不复杂熟知在我国有关规定和程序,那么一切都迎刃而解,下面请跟随我的脚步阅读下文。 一、出国结婚申请程序 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即可到市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出...


·婚后父母赠与财产离婚怎么分有离婚协议的
      婚后父母赠与财产离婚怎么分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赠...


·父母离婚孩子的探视时间多少合适
      一、父母离婚孩子的探视时间多少合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所规定的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


·一方起诉支付抚养费吗?
      在我国,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抚养费应该是有双方父母共同支付的,不管孩子最后判给了哪一方,孩子的抚养费双方理应支付,只是抚养的一方可以少支付,没有抚养的一方多支付,但是不能不支付,那么如果一方起诉支付抚养费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一...


·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吗
      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吗一、给子女抚养费可以再加吗 按照规定支付了约定的抚养费外,要是未成年子女有特殊情况的,例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就可适当增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


·夫妻离婚必须出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必须出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是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


·最新抚养权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选择离婚时,代表着婚姻关系的终结,但与孩子的亲情血肉关系是永远不会终结的,因此,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或诉诸法院判决,抚养权的相关问题包括孩子和谁一起生活、由谁支付抚养费、支付多少、支付多久、如何支付等,那么,最新抚养权规定是怎样...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1、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当然,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会象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对所附条件、所附期限表达得那样明确,但不管其表述如何,离婚协...


·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