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
  
  一、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
  
  《公司法》里面提到的特别决议--需要持股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的决议包括: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公司法》44条)
  
  发行公司债券是股东会决议范围的内容,但是并没有对投票通过比例有特殊规定,因此是普通决议。
  
  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有哪些
  
  1、下列事项须於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特别决议采纳以外的其他事项。
  
  2、下列事项在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本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类别股份、认股权证和其他类似证券;
  
  发行本公司债券;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被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要以特别决议采纳的其他事项。
  
  三、股东大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
  
  股东大会就发行债券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3、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4、募集资金用途;
  
  5、决议的有效期;
  
  6、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7、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四、公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资产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解释:公司所拥有的净资产的规模如何,是衡量公司的财产责任能力大小的标志。因此,本条要求公司债发行主体的净资产额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
  
  2、对累计发行债券的限制规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解释:累计债券余额是指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金额。这项规定的目的是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与其净资产保持合理的比例,以保证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公司债券的能力。
  
  3、盈利要求: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解释:公司债券发行不仅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净资产作为其基础,还需要公司债券发行主体在经营上有良好的业绩,以确保有足够的偿债能力。而经营业绩的评定标准是营业利润达到一定水平。
  
  4、用途要求: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解释:为了使公司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必须接受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调节,这是国家加强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管理,使公司债券发行服从国家总的经济宏观调控的必要措施之一。
  
  5、利率要求: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解释:这一规定也是国家加强对发行公司债券管理的措施之一。如果公司发行债券的利率比国家所发行的债券的利率高,就会影响国家建设资金的筹措。而且公司债券利率过高,有可能导致金融秩序混乱,也有可能通过高利率吸引投资者,但难以做到如期如数偿还。所以必须加以控制。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释:这一项是概括性的规定,为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规定其他条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在规定了上述六项条件外,还规定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是指以债券形式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在一定时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公司股份的债券。它兼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属性,
  
  因此,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既要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又要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因此,在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作出规定的同时,根据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上述特性,对其应当符合的条件作了规定,即除应当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同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即《公司法》只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作了规定。所以本条对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条件的规定仅适用于上市公司。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大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公司债券的发行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以后,还要经过审查,符合市场的基本要求以后就可能进去市场进行发行。如果对上文内容还有不解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一、一般发生债务后离婚财产给老婆吗?
      一、一般发生债务后离婚财产给老婆吗?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


·欠钱金额小不还的怎么办?
      欠钱金额小不还的怎么办?1、金额较小的欠钱不还可以请人在其中进行协调,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


·手里掌握的有证据该怎么讨债
      作为债权人,当您遇到债务人不按约定还债的情况时,您可能会感觉十分的苦恼,因为自己主动讨债是需要掌握一定证据的,而且即便是您掌握了证据,后续还有很多事要做。那么,手里掌握的有证据该怎么讨债呢?换句话说,掌握了部分证据要怎样讨债?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手里掌握的有证据...


·民间借贷可以用保险单进行抵押贷款么?
      民间借贷可以用保险单进行抵押贷款么? 一、保险单是否可以进行抵押贷款? 据了解,有储蓄性质的保单,可以用来贷款,比如人寿保险、分红型保险、养老保险、年金保险等保单。除此情况之外,部分万能型的两全保险、万能型的养老年金保险的保单,也有储蓄功能,可以用来贷款。这需要而意外险、健康险...


·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为了维护好亲朋好友之间的情谊,很多人都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钱借了出去,并且有时还不好意思直接跟对方约定利息。那在实践中,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呢,换言之,约定借款利息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法院怎么处理?
       在我们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情急之下必须借钱的情况,面对亲戚、朋友或是其他人借钱的请求时,出于好心或是人情关系还是会借给他人,但是碰上老赖欠钱不还该怎么处理呢?欠债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首先申请财产保全,其次正式起诉,法院出面调解不成即会强制执行。 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


·夫妻另一方承担债务是否允许?
      夫妻另一方承担债务是否允许?夫妻另一方承担债务是允许的,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1)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根据《公司法》第168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一、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是募集办法中首先应当载明的事项。公司名称应当用全名。在公司名称一项中还应注明公司注册地、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等有关事项。 二、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


·保险公司债券投资限制范围是怎样的?
      保险公司债券投资限制范围是怎样的?保险公司债券投资限制范围是怎样的?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公布了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长期困扰中国保险业资金运用中的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狭窄、比例过低等问题得到解决。 今后中国保险业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由只允许投资三峡、铁路、...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债务是怎么规定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夫妻之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应用在我国新婚姻法当中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不管是对于男方还是女方来说,不能仅仅想着要平分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同样的,对于夫妻之间的共有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新婚...


·被证监会处罚公司债券是否还能发行?
      被证监会处罚公司债券是否还能发行? 一、被证监会处罚公司债券是否还能发行?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3、上市公司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