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的条件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的条件是什么?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会组织清算组全面接管企业,并展开破产清算。破产财产将职工报酬、税费支付完毕后,就应该支付普通债权。很多时候,企业不止有一个债权人,企业会进行个别清偿,当然,这必须在严格条件下进行。那么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分析。
一、企业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的条件是什么?
个别清偿需具备以下要件:须是债务人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对实际存在的债务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实施的清偿。因此,以下情形不构成个别清偿:1、债务人的担保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实施的清偿(此为合法清偿);2、债务人对虚假债务实施的清偿(此为破产法第33条禁止的行为,依照第34条和第128条处理);3、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实施的清偿(此为破产法第32条禁止的行为,依照第34条和128条处理)。
二、个别清偿的撤销条件包括哪些?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行为。就不属于个别清偿。债务人进行个别清偿,损害的是其他多数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为了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债务人的个别清偿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但是,如果个别清偿可以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则不在此限。由于个别清偿只是针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通常情况下会减少债务人财产,损害其他多数债权人的利益。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产生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结果,如债务人以某一价格受让股票后,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按此价格支付了价款,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该股票的市场价格有较大提高,使债务人财产收益的,就不应当撤销。
三、个别清偿如何撤销?
《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经管理人的请求被人民法院撤销的行为即归于消灭。如果据此取得的财产,管理人有权予以追回。对于已经受领债务人财产的债权人,应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原物不存在时,应折价赔偿。个别债权人的债权,与其他债权人的债权一样计入破产财产。综上所述,企业进行个别清偿后,只有个别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其它债权人的权益则无法保证。要想实施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必须要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必须是债务人实施过程中的清偿、必须是实际存在的债务,而且要是债务人在破产申请之后的清偿。另外,当个别清偿损害大多数债权人利益时,这种清偿可以被撤销。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方面 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
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
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
3、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和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增加金额等。
二、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
·一、国有企业破产资金债务处理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国有企业破产资金债务处理的顺序是怎么样的?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解散时,要进行清算。我们和您一起谈谈“什么是财产清算?”、“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是什么?”、“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是什么?”等等, 作了一名员工或公司股东,知道了公司清算的顺序和程序等问题,也就可以很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下面我...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效力和后果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效力和后果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效力
1、债务人于破产程序启动之时所拥有的及在程序开始之后新取得的财产,均应纳入破产程序。但自然人维持生存的必需品应从破产程序中排除。
2、 破产程序一经启动,财产的控制权和处分权应转交管理人行使。3.在不影响担保...
·破产清算与公司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与公司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与公司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企业破产职工劳动关系何时解除?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与企业间的竞争也越发的激烈,适应市场的企业得以生存,而一些不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则会面临破产、倒闭。破产企业的员工比较关心的是企业破产职工劳动关系何时解除以及工资如何清偿,下面由我们为您对这些问题进行说明。
一、企业破产职工劳动关系何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
·民法典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破产适用吗?
民法典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破产适用吗民法典中房屋的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的情节中并不适用,在企业的破产法律规定当中是限制了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范围的,且特别法的规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法律位阶高于普通法。租赁房屋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即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应受到《企业破产法》的调整,并...
·公司清算债权债务的规则
公司清算债权债务的规则在公司清算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就是清理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处理得好坏直接涉及公司清算是否成功,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等问题。因此,在公司清算中,一定要重点关注债权、债务的清理问题:
对于非国有公司来说,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尤为重要的是清理...
·公司如何解散?
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公司将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在遇有诉讼的情况下,还会被强制承担清算责任。
结婚容易离婚难,同样道理,公司成立容易解散难。根据我国规定,可以解散公司的情形只有四种: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破产可不可以不给员工赔偿金?
公司破产可不可以不给员工赔偿金?
公司破产可不可以不给员工赔偿金?
?不可以。依据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所以企业要用破产财产清偿这些费用。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
·保险机构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保险机构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破产程序是怎样的? 一、保险公司破产清偿顺序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3、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破产财产不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