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博望区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博望区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我国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分为政府主动进行公开信息和公民申请公开信息两种情况。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会有所收获,推进政府法制建设,促进权力的规范化和透明性。当然,也肯定会存在着一些问题。博望区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就反映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我们为您做出介绍。
  
  博望区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2016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现将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示如下。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公开机制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2016年,本单位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平台,拓展公开内容,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单位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收集、整理和公开,并不断加强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做到消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完善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本单位各项目录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内容涉及各科室机构职能、行政事项、统计月报等与人民群众切实关注的各类信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文件规范要求,保证各类事项均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2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16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五、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时间、内容,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未有收到关于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问题和困难。
  
  1、公开内容不够全面。2016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仍有不足,存在认识不够,内容发布不够全面的问题。
  
  2. 对于政务公开的相关操作仍有待学习。对政务公开的整体逻辑框架及操作方式存在盲区,不利于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组织单位员工多多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操作条例,提高政务公开重视程度,提升公开业务操作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精进工作内容。
  
  2、2017做好政务公开的全面补充工作,进一步保证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透明。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对该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结与反思,是十分有必要的。博望区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概述、制度建设情况、信息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在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等。我们相信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一定会越做越好。
  
  
  
  


·我们一般职工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一般职工在企业中上班,企业不仅仅为员工提供固定的薪酬,同时也会为员工购买五险,为了保障员工各项的福利,可以让员工老有所养,让员工在企业中上班更加的有保障。职工社保补缴五年可以吗?这个是可以的,只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今天带您了解一下。一,职工社保补缴五年可以吗?退休前累计交够1...


·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费?
      我们发现要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要求劳动者在休息休假时间内加班,此时单位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那要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话,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也可以获得加班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费。一、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是否有加班费根据《劳动...


·劳动合同签不满一年辞退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不满一年辞退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


·在青岛地区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件?
      在青岛地区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件? 公司之间签订合同主要需要以下几种证件: 签订合同时需备齐一下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5)拟派项...


·相比于其他的合同,建设工程方面的合同显然是比较复杂的,同时由
      相比于其他的合同,建设工程方面的合同显然是比较复杂的,同时由于涉及到的金额巨大,因此当事人在签订这类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审核清楚合同的条条款款。那么您知道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审核哪些内容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注意审查分包人资质 2、注意审查分包人的责任范围 ...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规模较大、施工人员较多以及管理不善等原因,容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继而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判定工程质量事故的大小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后续的处理改进以及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等。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有哪些划分标准?下面我...


·建筑工程中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区别
      建筑工程中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建筑工程合同的方式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该承包人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订立的合同。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一般是多久
      实践中,不仅受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其实也是有权利提出认定申请的。只不过在不同主体提出申请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申请期限不同。那究竟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一般是多久?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一般是多久 1、...


·不小心弄丢了工伤认定书怎么办?
      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受到伤害,但是当出现工伤的时候,员工想要获得赔偿的,就需要对工伤进行认定。工伤认定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向工伤鉴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一般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如果不小心弄丢了自己的工伤认定书怎么办?接下来由...


·加班不给工资的应该怎么办
      加班不给工资的应该怎么办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需要提醒的是...


·离职员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2N赔偿
      离职员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2N赔偿 一、离职员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2N赔偿 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