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职工住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单位职工住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单位职工住房拆迁补偿标准
  
  1、拆迁补偿方式
  
  市区杨舍规划控制区内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拆迁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选。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对被拆迁住宅房屋按同类区位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由被拆迁人自行购置房屋,不再安置拆迁定销房的补偿方式。
  
  (二)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是指对被拆迁住宅房屋按区位价和房屋重置价为主要依据进行补偿,并由拆迁人提供拆迁定销房进行安置的补偿方式。
  
  2、评估机构的准入、确定和评估程序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机构的确认,由拆迁人在市房产管理部门公布的评估机构目录中选定,并在拆迁地点公示3日。公示期间,如同一项目内半数以上被拆迁人持有异议(以书面申请为准),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市房产管理部门公布的评估机构目录中抽签确定。
  
  3、住宅房屋改为非住宅房屋的认定和补偿
  
  已办理土地使用性质合法变更手续的住宅房屋,按非住宅房屋认定。
  
  (一)属商业性非住宅房屋的,由评估机构按商业性非住宅房屋市场交易价格及相关技术规范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
  
  (二)属非商业性非住宅房屋的,按住宅房屋给予补偿。
  
  4、基本居住需求保障
  
  被拆迁房屋面积小于60平方米并仅有一处住房,且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人,由拆迁人直接安置60平方米的拆迁定销房。拆迁定销房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按照与被拆迁房屋面积相等的部分的价格结算。
  
  5、评估价格标准适用时点
  
  房屋拆迁评估涉及的价格标准评估适用时点,以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为准。
  
  


·不服工伤认定答辩状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会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用人单位也应承担劳动者停职留薪期间的待遇。有些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会对结果表示不满,因而申请对工伤认定进行行政复议,此时当事人可以对该行政复议进行答辩。下面我们一起来...


·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包括什么
      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包括什么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 一是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 二是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权利申请工伤认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为...


·工伤认定多久会下来结果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自然是想要获得最终的认定结果,但提出了申请之后,即使相关部门受理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对材料做出审查,然后才能做出最后的认定结果。那通常工伤认定多久会下来结果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多久会下来结果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应...


·劳动法丧假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休假是职工享受的基本劳动保障,在法定假期方面,职工享有年假、法定节假日、产假等。另外,职工办理婚丧嫁娶事情的时候,还可以请婚假和丧假。职工家里亲人去世,职工回去参加葬礼是人之常情,关于丧假,劳动法及有关法律都有规定。那么劳动法丧假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资料给您做个...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什么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什么标准?对于有车一族来说,公路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日后行车上路时是否会有其他的安全隐患,所以您都会很关心这个问题。但是公路在交工的时候都会进行质量鉴定的,而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什么标准呢?我们这就为您解答一下。 一、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什么标准? 评定表...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有哪些 一、什么是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 它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有关规定要求,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建立和形成的资料,它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的作用是:指导生产;预知危险,消除隐患;反映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如何管理安全...


·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与依据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在这二者之间,由于用人单位在人员,资本等多方面的处于优势地位,因此我国法律为了保护劳动者权利,在发生劳动者纠纷起诉之前,有一个前置程序就是劳动仲裁。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与依据有什么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在建筑工程中,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建筑工程的各方当事人之间也容易引发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加强对建筑工程中纠纷的解决,能够提高建筑工程的品质。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请您阅读。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者不合约定的处理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确立了工程质...


·没签劳动合同就辞职有赔偿吗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但对于劳动者而言,可能在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前,就向单位提出了辞职。那没签劳动合同就辞职有赔偿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没签劳动合同就辞职有赔偿吗 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


·劳动者的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会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在伤情稳定之后,劳动者还应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束之后劳动者会获得工伤鉴定书。那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 工伤鉴定书的作...


·在我国工伤认定九级严重吗
      员工的工伤只要能够评定上伤残级别的,不管是属于第几级别,肯定都代表着因为工伤而导致员工的劳动能力多多少少是受到了一些影响的。但是员工本人肯定非常在意伤残级别的评定,比如说工伤伤残鉴定书上显示的鉴定级别为九级,有人就非常担心,在我国工伤认定九级严重吗?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九级严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