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眼睛工伤十级赔多少钱怎么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眼睛是我们身体上最精密但却最容易受伤的部位,在工作和生活中,稍有不慎就会对眼睛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当您是由于工伤而损伤到眼睛时,可以去做眼部工伤鉴定,后拿着鉴定结果向所在企业所要工伤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较为严重时,用人单位在赔偿的同时可能做解除合同的处理。今天,就来和您聊聊眼睛工伤十级赔多少钱的问题。
  
  一、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眼部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 ≤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级:
  
  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5、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6、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4、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5、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6、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
  
  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3、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5、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
  
  1、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3、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十级:
  
  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8;
  
  3、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6、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7、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8、晶状体部分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二、眼睛工伤十级赔多少钱
  
  各地的赔偿金额各不相同,一般和当地的工资水平有关系,具体的赔偿标准对接法律中规定的标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眼睛工伤标准可以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是越来越严重的,自然工伤等级越高,赔偿的力度就应该越大。眼睛工伤十级法律中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却对赔偿金的组成做了相应的阐述,具体金额要根据当地的工资水平加倍赔偿;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也要单独赔偿。以上就是我们对“眼睛工伤十级赔多少钱”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短期职工薪酬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相比有区别吗?
      在当今社会经济中,其中不乏用人单位在用工需求大的时候,会聘请短期职工,以缓解其短时间内的用工需求问题。在劳动法中没有短期职工和长期职工之分,只要是职工都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短期职工薪酬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有怎样的区别?接下来将为您讲解一下。 一、短期职工的定义: 短期职...


·劳动法关于童工的规定有哪些
      童工的话题一直您和社会共同关注的,关于童工的讨论也不断,但无论怎么争论,您都是为了童工的利益着想,希望童工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保护童工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出台,法律规定对于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的,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法律对于童工的雇佣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法关...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应该怎样计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应该怎样计算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


·辞退员工年假赔偿怎么处理?
      辞退员工年假赔偿怎么处理?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


·员工赔偿代通知金的规定。
      员工赔偿代通知金的规定。 1、需要看是否给企业造成了损失 2、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且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不能扣员工工资的 3、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且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该赔偿企业损失,如果工资额不能相抵,应该向劳动部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追加赔偿。 ...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一、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根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劳动合同多久签
      劳动合同多久签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这是很多劳动者在遇到事情想要辞职时担忧的事情。在辞职上面,法律其实没有对劳动者做出太多的限制,但出于对单位利益的考虑,还是做出了相应的要求,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分三种情况: ...


·农民工利用法律援助怎么讨薪?
      农民工利用法律援助怎么讨薪?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院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员工能不能拒绝夜班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劳动法》并没有详细进行规定,但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内容? 现代社会,很多事故都会在我们的不经意之间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就是其中一种比较严重的事故,因为工程质量,它严重的威胁到人们的安全,健康。当然,只要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问题就会进行处理。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内容?下面为您介绍。 一、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