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旷工离职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工作中有一些员工会在旷工之后自动做出相关的离职决定,但是在旷工之前是对公司付出了相应的劳动时间和劳动能力的。那么公司是否应该对旷工离职的员工记发工资,旷工离职工资应该怎么计算?您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了解吧。一、旷工离职工资怎么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劳动者当月工作了多少天,就必须发多少天的工资,旷工的时间不应扣发工资,如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最多只能扣除当月工资的20%。二、控制旷工的办法有哪些1、纪律处分许多雇主对旷工者给予纪律处分。第一次故意旷工者将受到口头警告,随后的故意旷工将受到书面警告、暂时停职和最终解雇等处罚。2、正面强化正面强化措施包括给予符合出勤标准的雇员以现金、表彰、假期或其他等方式的奖励。对出勤良好者予以某些表彰,给予缺勤少于特定天数的员工一定的奖励,"买回"没有用完的病假等,都是减少旷工的正面强化措施。3、综合方法综合方法就是一方面奖励良好表现,另一方面惩罚不良表现,它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方法。有些企业设计或采用了一种病假库的方法,这种方法颇为有效。其做法是,企业为每个员工设置一个照付工资但有天数限制的病假库。当库存变空时,除非该雇员得了那些属于长期性残疾保险覆盖范围的重病,否则他就会因继续缺勤而失去部分工资。另有一种被称做"无过失"旷工政策的方法。根据这一政策,缺勤的原因无关紧要,但是雇员们必须管好自己总的缺勤时间。管理人员将不再确定哪些缺勤是可原谅的,哪些是不可原谅的。只要缺勤超出了正规限度,包括终止雇用在内的各种纪律措施就将生效。三、事假与旷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有何区别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事假与旷工期间均无需支付工资,但只能扣除当天工资;若工资结构中有考核工资的,且考核指标与出勤挂钩,员工请事假和考核工资会受到影响;若考核工资与员工出勤、违纪行为挂钩,旷工人员的考核工资也会受到影响。但这样的理解是不够的,因为员工请事假属于一种公司允许的行为,而旷工属于公司禁止的行为,员工请事假的,只能对其事假工资进行扣除,而不能对工资之外的事情进行处罚。而员工旷工的,单位除了扣除工资之外,还可以对员工进行违纪处罚,例如:警告、严重警告甚至解除劳动合同。旷工是严重的违纪行为,旷工期间可以计算工资,但不可以扣发工资,而且因多次旷工,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劳动者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制度。但是在国《劳动法》的规定中指出只要劳动者付出了相应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知道相应的工资,只是会根据公司内部不同的规定进行扣减。旷工离职工资应该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我们就为您编辑到这里,若您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欢迎咨询我们网站上的专业律师们。
  
  
  


·6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6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6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该支付6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建立劳动关系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什么
      建立劳动关系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什么 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自然人。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是成为劳动者的必备条件。 劳动关系的客体:劳动行为。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


·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合同范本怎么写 建筑工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设...


·对于受了工伤厂子赔偿吗?
      对于受了工伤厂子赔偿吗?只要确定为工伤就可以得到该有的赔偿;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


·童工工伤怎么赔偿,童工工伤十级赔偿多少钱
      我国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但是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工资成本,铤而走险使用童工。那么童工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钱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您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童工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钱 童工出现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


·离岗退养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是什么?
      在现在的很多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中,由于公司业务调整或者是个人的原因,导致职工无法在该公司一直工作到退休年龄,我们在本文中针对离岗退养工资福利待遇政策为您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一、生活待遇基本组成部分 1、退养人员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其中,由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的...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怎办?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怎办?在你能够收集上述材料后,劳动局依然不受理的,可以认定为行政不作为,你可以提起向同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工薪族来说,全款买房不太现实,所以一般在他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工薪族来说,全款买房不太现实,所以一般在他们买房时,会选择通过按揭的方式购房。那么,在实践中,按揭买房怎么办理呢?此外,当我们在按揭购房时一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按揭买房怎么办理,如何办理按揭购房 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如何规定的?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如何规定的?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如何规定的?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万以上至20...


·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关系,系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区别在于:1、 主体范围不同。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


·档案记录对于大家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在生活中,不管是找工作
      档案记录对于您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在生活中,不管是找工作或者是办理什么重要证件的时候,都会调查当事人的档案问题。如果档案中记录的有刑事犯罪记录的话,可想而知对当事人的影响有多大,几乎是一辈子的污点。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醉驾能消除案底吗? 一、在我国醉驾能消除案底吗?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