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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确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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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确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问题一直都是人们关心的话题之一,其中对于征地补偿各地政府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的是直接的金钱补偿有的是产权置换,这些做法关系到被征地者切实利益应当引起政府的重视。驻马店确山征地补偿标准的断完善,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从根本上保证了该标准的正确,切实维护了人们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二、驻马店确山征地补偿标准
  《驻马店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是在充分调查驻马店市辖区内各类型样点资料(分青苗、建筑物、林木及果树四大类共计73342个样点)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标准、文件、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测算的。在测算过程中遵循了真实性、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及独立性等一般性原则和预期未来收益市场原则、科学性与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与原有补偿标准相衔接的原则、公开听证原则等技术调整原则。(一)、各类房屋的补偿费,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迁和人工费用。(二)、水井补偿包括开凿用料和施工量,废枯井按同类井标准的30—50%进行补偿。(三)、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四)、坟墓补偿费包括迁葬的工、料等费用。(五)、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挖的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具体判定方法:依据征地范围确定和调查登记两个时段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如图1所示)进行判定;通过走访调查进行判定。(六)、同一地块的多类树种及不同树龄的林木,按相应树种补偿标准分别补偿。(七)、耕地上的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年产值的1/2。套种作物的青苗补偿标准按各作物种植面积的加权平均值执行。(八)、被征收土地上的临时建(构)筑物的补偿可参考本标准执行。(九)、对本规定中尚未包括的品种可参照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补偿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备案。(十)、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拟订征地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十一)、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十二)、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改造,可以参考本《标准》进行补偿;若不能参考本《标准》,则按正式实施后的《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豫政〔2012〕39号)执行。(十三)、地上违法搭建的设施及建筑 (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除外)不予补偿。(十四)、已经枯死的各种类植物不予补偿。(十五)、驿城区范围内青苗据实补偿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少于3000元/亩的情况(如地上无附属物或只有零星附属物),按3000元/亩进行补偿;对于地上建筑物补偿费用大于或等于3000元/亩的情况,按实际价值进行补偿。(十六)、煤矿塌陷区的青苗及地上附件物赔偿可参考本标准。(十七)、《标准》中没有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可根据实际情况或相似情况进行补偿。政府土地征收对于单个家庭来说可能是一件比较重大的事,您务必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当我们发现政府在征收土地的过程中存在违法乱纪的行为,侵害到我们合法权利的时候也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驻马店确山征地补偿标准的实际实施也是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严格规范征地行为,为当事人 提供法律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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