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一、“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要想有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费,首先要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未迁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产和生活,以夫家所在地村集体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说明其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存在较为固定的生产和生活关系,应认定其仍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二、外嫁女能否分的征地补偿款情况
  
    1、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情况
  
    应当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2、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情况
  
    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国务院<2000.11>号文件精神鼓历和支持而进城镇的,该文件特别提到:对进镇落户的农民,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3、出嫁后户口迁入大城市后的情况
  
    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出嫁女已经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也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了。
  
    4、出嫁后户口迁入其他村的情况
  
    无法分得征地补偿款。因为户籍迁出,出嫁女在婆家已经取得土地,娘家土地被收回。所以丧失了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 诉讼材料有哪些
      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 诉讼材料有哪些呢?相信许多诉讼当事人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提交材料的时候也在纠结,这个材料到底属不属于诉讼材料呢?例如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送达地址确认书以及诉讼的材料。 送达地址确认书属于诉讼材料吗 不属于。送达...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有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


·办理土地使用证改名字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土地使用证改名字需要什么资料?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有哪些?1、拟定收回方案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市县级政府机关的批准对用地文件进行修改,拟定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居民或企业的搬迁申请或制作本国土部门决定收回国有土地的处理意见,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方案,并且将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案及事项,以公告或其他可以...


·最新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一类区片范围:西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3136元/亩;旱地/园地:26568元/亩;林地:13284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642元/亩   二、二类区片范围:城市规...


·征地拆迁整治方案是怎样的?实施步骤是哪些?
      征地拆迁整治方案是怎样的?实施步骤是哪些? 一、组织实施 (一)根据省、市政府部署,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征迁、统一补偿和分级负责、责任包干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 县铁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全面负责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


·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一、开垦的荒地荒山被征收,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合法开垦的荒地、荒山使用权一般是归开垦者所有的,国家法律对开垦者的利益是进行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农民之间因为土地承包经营引发纠纷后,经协商无效的,可以采取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在这方面,我国有专门法律。另外,为了规范这类纠纷的处理,最高法也出台了司法解释。那么最高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我们透过这篇文章...


·买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买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3、土管...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区别联系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区别联系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都是非常重要的证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这两种证件都需要同时具备,不然房屋都可能存在一定问题,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的话除此之外还需要三种证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但是当前很多人都不知道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


·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村民种植的土地是集体土地,村民只有土地承包权,当国家建设需要征地的时候,会提前发布征地公告。涉及到的每户村民都应该和征地部门签署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款金额和支付方式。一般来说,这笔钱村民是不能全部拿到的。那么,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村民征地补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