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在农村中,有很多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土地,有些不用的土地会拿去给别人承包出去。土地承包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那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怎么写呢?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依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_________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_________大队____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发包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的主要内容的知识。在上面内容中涉及到合同双方、承包土地名称、承包期限、义务等方面。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完所有条款,避免发生利益冲突。希望您看完后又更多的了解。


·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近来经济发展十分迅猛,相应的征地也开展的十分热烈。我们知道征地就会有征地补偿,当地都会颁布相关的规定来进行补偿,相信很多山东的读者对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十分感兴趣。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 征地补偿...


·温室大棚被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温室大棚被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计算温室大棚被征地补偿标准如何计算温室大棚建在农用地上,因此,大棚用地实质上是农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


·身份证可以异地换证吗
      身份证到期,在异地是可以更换的。身份证到期异地更换流程以及携带材料:1、可带即将过期的身份证和居住证以及相片回执到派出所户政办理点。相片回执单要提前到照相馆办理,拍照后有张公安系统联网的相片回执单,带编号的,需要告诉拍照的说办理身份证相片的回执。2、到了大厅后表明来意,工作人员给...


·我国农村的房子都是建立在宅基地上的,农民拥有对宅基地的无限使
      我国农村的房子都是建立在宅基地上的,农民拥有对宅基地的无限使用权。一些农民进城后,原来的房子得以闲置,于是有的人会将其卖掉,转让给其他农民。这种情况在广大农村很普遍,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宅基地的利用率。那么,我国农村房屋转让合法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我国农村房屋转让合...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


·南京市雨花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南京市雨花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在生活中,征地拆迁是很常见的现象,而征地拆迁往往是为了支持国家大型工程的建设,例如修路等,但无论如何,征地拆迁都是会给住在那片地区的家庭和商业组织带来困扰的,所以国家对此出台了一系列补偿办法,那么,南京市雨花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呢? 根...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澳门地区是我国而别行政区,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澳门也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需要建设而在城乡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建设需要征用个人的土地,政府解决纠纷通过的补偿来进行弥补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法规中也有详细的说明,那厦门征地补偿标准2017是什么?下面就...


·邛崃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邛崃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四川省邛崃市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像修建高速公路、高铁等工程的时候,会占用到沿线农民的土地,一些村庄也被迫迁移。这些农民会得到政府部门的一笔补偿,用来保障今后的生活。那么邛崃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


·河北省深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深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以及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办法,所以当我们自身遇到征地问题的时候需要去了解的是在当地地区的土地征地管理办法和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否则那些我们看到的内容都是不具备参考性的,那在河北省深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2017河...


·宅基地使用权强拆赔偿是怎样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对于农民来说宅基地房子就是他们的唯一住所,对于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一旦房屋强拆他们唯一的住所对农民来说可能真是无家可归。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强拆赔偿,怎样保障农民的权益,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详细介绍一下。 一、 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1.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吗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改吗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更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