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他人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是对土地使用权人的占有使用权的侵害。当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其权利,可以请求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侵害人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赔偿损失。土地使用权人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保护对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侵犯土地所有权或者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权的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个人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怎么办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全文》第四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七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第五十八条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土地虽然说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但是个人是有土地使用权的,在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该土地就可以被使用人进行支配,其他人在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进行使用该土地就是侵权行为,情节不严重的会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纠纷标的是农村土地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
      纠纷标的是农村土地律师费一般收取多少?纠纷标的是农村土地律师费一般收取五万元左右,土地纠纷之类的民事案件具体收费情况如下:(一)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收费3000—10000元。(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范本 在我们想要承包土地的时候,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我们都需要进行土地承包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我们需要提交一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但是,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如何撰写。今天,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范本以供您参考。 农村土地承包经...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望城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望城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望城新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南昌望城新区璜溪村、璜溪垦殖场,石埠镇岗背村、观背村,留田村、鲁田村、洋湖村、柯里村,缪章管理站。   补偿标准:区片价:507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盖厂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盖厂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吗?盖厂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擅自建厂房是属于违建行为,无法办理环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


·什么是征地批文?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
      什么是征地批文?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   一、什么是征地批文?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不能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但因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到农村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和集体两大类,像农村的耕地,建设用地及宅基地等就属于集体土地。政府在搞开发的时候,难免征用到土地。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赔偿标准是多少?这个关系到农民的利益,在我国土地管理法里面有明文规定,根据土地的综合地价确定,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一、集体土地使用证...


·异地离婚怎么办理,有什么程序?
      您都知道,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还有就是诉讼离婚。对于夫妻双发在同一地区的办理离婚很简单,那么在异地的夫妻怎么办理离婚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异地离婚怎么办理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异地离婚怎么办理 一般协议离婚的话,不管是否在同一个地区,都是同样的办理办法。双方协...


·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
      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一般住宅小区里都有相应的公共设施配套,或者其他基础配套等等。比如说小区绿化带、中心公园、景观台、停车场等等公共区域,这些到底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小区业主所有?很多情况下,业主和物业常常为此产生纠纷。那么小区土地使用权到底归谁所有就成了一个争议,同样的,小...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关于新的征地补偿也有了新的规定,只要涉及到人民的利益问题,不仅仅是公民自己会关心,国家政府也会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一心一意都人民负责,那么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呢,和之前的规定有什么不同呢,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看。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费的变化征收...


·土地使用证四邻指界不同意怎么办?
      在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办理前,国土资源局会组织各方到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弄清拒不签字的原由,以便及时处理争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一、土地使用证四邻指界不同意怎么办?办理土地使用证,四邻不签字,也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在房屋建成后,当事人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然后根...


·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