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适用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
  
  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就是诉讼离婚。那么,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适用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二)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三)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
  
  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二、法院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离婚诉讼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因此,法定的离婚事由是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据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
  
  


·离婚官司管辖权的划分?
      离婚,一般是由双方的感情破裂所造成的,我们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可以进行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就会涉及到离婚官司管辖权的划分的问题,对于不同的情形下的离婚,我们的管辖权的划分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标准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官司管辖权 (1)在一...


·在什么证据下被判重婚罪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
      在什么证据下被判重婚罪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


·离婚后离婚协议可公证吗
       离婚往往是夫妻关系破裂后的结果,为了避免离婚后某一方反悔,双方可以选择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这是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证明,但不具有法律上婚姻关系解除的效力。下面的我们将为您解答“离婚后离婚协议可公证吗”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


·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 一、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 如果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根据罪行情况,子女将来在报考军警院校或者报考特殊工作岗位时受影响。刑事拘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的终结,也就不能确定其是否有罪,因此不会影响子女的政审。如当事人被...


·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提及离婚这两个字,除了您想到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走不下去了,再就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的财产即婚后就属于婚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就是平分,但是根据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规定,那么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编辑。 1、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离婚,怎么确定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归属
      当父母的感情破裂继而走向离婚的时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往往成为双方争夺的焦点。而此时,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子女来讲,该如何判抚养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父母离婚,怎么确定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归属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人们的法律意识是越来越高啦,因此很多人在结婚之前都会对婚前财产进行相关的约定,也就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通常所说的婚前协议,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民法诽谤罪这个名词大家一定不陌生,有些人造谣滋事,对其他人造
      民法诽谤罪这个名词您一定不陌生,有些人造谣滋事,对其他人造成名誉影响及其他方面影响,这是一种造成后果严重的行为,那么您了解民法诽谤罪的构成吗?民法诽谤罪对其自身有何处罚,对别人有何影响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诽谤罪是如何定罪的以及后果与影响。 一、诽谤如何定罪 (1)须有捏...


·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也是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户...


·结婚后夫妻分居怎么证明
      夫妻分居怎么证明司法实践中,能证明夫妻分居事实的常见证据一般是以下几种:1、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等;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分居文书或双方来往的邮件等以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4、证人证言,但由于证人常常与为其作证的一方存在利害关系加之...


·诉讼离婚时间需要多久 离婚案不参加庭审有什么后果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不仅需要符合的条件与协议离婚不一样,在花费的时间方面也不能同日而语,很自然肯定是打离婚官司花费的时间是更多的。那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究竟诉讼离婚时间需要多久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时间需要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