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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婚姻财产分配的范围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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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婚姻财产分配的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婚姻财产分配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 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二、财产分配原则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婚姻是自由的,离婚也是可以自主选择的,但是离婚往往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通常情况下,财产的分割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分割,才能避免事件纠纷的发生。同时了解有关法律知识以及规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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