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辛集市的征地补偿办法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辛集市的征地补偿办法
  
  地方政府在进行各种基础建设以及房地产开发的时候,都或多或少会涉及征地行为。国家为了保证民众的利益,以及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明文规定了各地方政府必须依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征地补偿办法,征地需依法依规进行。辛集市的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呢?详情请参考下文。
  
  辛集市征收土地补偿安置长期保障实施办法
  
  为有效保护被征收土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长期保障的基本原则
  
  按照国家土地征收有关政策法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收,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土地补偿费,对被征收土地承包者给予安置补助费。我市过去征收土地采用的一次性给予集体征地补偿费和承包者安置补助费的做法,不利于农村集体积累逐年增加和土地承包者利益得到长期保障。为切实保证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长期有收入,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市政府决定,对各类用途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一次性发放,改为逐年发放。即实行“依法征收,长期保障,一年一清,合理调整”的新机制。
  
  二、关于不同区域收益性项目综合地价的确定
  
  按现行有关政策:
  
  1、需上缴省、市的费用,共计16000元,其中耕地开垦费每平方米10元,为6667元/亩;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14元,为9333元/亩。
  
  2、需缴纳的税款。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5元,为3333元/亩;契税按不同区域评估价的4%计算:辛集镇(含制衣区、制革区、府东区)3600元/亩;新垒头镇2800元/亩;其他乡镇2720元/亩。
  
  3、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根据省政府规定的我市土地出让金收益标准,不同区域明确不同的土地评估价格,土地出让金按评估价的40%计算:辛集镇(含制衣区、制革区、府东区)土地出让金为3.6万元/亩;新垒头镇2.8万元/亩;其他乡镇2.73万元/亩(实际征收1.6万元/亩)。
  
  4、需缴纳的补偿费、安置费。其中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平均按2000元/亩计算(具体按实际情况确定);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不同区域测算:辛集镇(含制衣区、制革区、府东区3万元/亩;新垒头镇2.5万元/亩;其他乡镇2万元/亩。
  
  5.需缴纳的区内配套费和不可预见费,其中辛集镇(含制衣区、制革区、府东区)区内配套费和不可预见费27267元/亩;新垒头镇21067元/亩;其他乡镇3147元/亩。
  
  6、其他费用。国土部门综合服务费1800元/亩。
  
  根据上述测算,辛集镇综合地价为12万元/亩,新垒头镇10万元/亩,其它乡镇6.5万元/亩。遇有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对测算标准和综合地价进行调整。综合地价确定后,各乡镇(管委会)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规模大、效益高的项目需给予优惠,应一事一议,但必须报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并由财政局代表市政府与乡镇(管委会)和企业签订相关协议。
  
  三、关于其他用途征收土地综合地价的确定
  
  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地价按招拍挂成交价格;划拨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关于不同区域补偿安置费标准的确定
  
  各乡镇(含制衣区、制革区)年度补偿安置费标准,一是高于本乡镇不同区域一定时期内一般土地年均纯收益;二是按政策落实对村集体的补偿;三是考虑了乡镇之间的平衡。其具体标准为:
  
  乡镇
  
  补偿安置费标准(元)
  
  辛集镇
  
  1000-2000
  
  新垒头镇
  
  1000-1600
  
  位伯镇
  
  750-1500
  
  和睦井乡
  
  700-1500
  
  田家庄乡
  
  660-1300
  
  张古庄镇
  
  800-1300
  
  旧城镇
  
  730-1300
  
  小辛庄乡
  
  900-1200
  
  南智邱镇
  
  800-1200
  
  前营乡
  
  750-1000
  
  天宫营乡
  
  500-1000
  
  新城镇
  
  620-1000
  
  中里厢乡
  
  700-1000
  
  王口镇
  
  400-1000
  
  马庄乡
  
  500-1000
  
  具体执行时,各乡镇可根据不同区域,在上述标准范围内适当调整。补偿安置费原则上30%发给村集体,70%发给被征收土地承包者。
  
  为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在保障期内,如国家征收土地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政府不挤占所征土地的收益,其增加部分全部用于该村,对其安置补偿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但此前不再追补);遇有粮食价格出现大的变化,市财政相应增加补偿安置费标准,如果价格下调,标准不变。
  
  五、关于补偿安置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1、按市政府确定的各乡镇年度补偿安置费标准,从土地批准征收时间计算,由有关乡镇或工业区管委会负责,一次性上缴20年补偿安置费。
  
  2、除乡镇(含工业区)上缴的部分外,将市财政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留成的10%;预算安排市当年新增税收的2%,作为市土地补偿安置保障基金,用于防范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可能出现的补偿安置资金后续来源不足问题。
  
  3、补偿安置资金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帐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六、关于补偿安置费的保障对象和保障期限
  
  补偿安置费的保障对象为被征收土地村集体和土地承包者。对村集体,保障期限50年,50年后,如国家土地政策无重大调整,继续执行保障办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户,保障期限为该土地承包期,期满后,如国家土地政策无变化,且该村未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继续执行保障办法至工业用地期限50年。如承包期满后,该村对承包土地进行了调整,被征收土地的农户重新承包了土地,则安置补助费发给村集体。50年后,如国家土地政策无重大调整,保障办法延续执行。在保障期内具备保障资格的农户,其安置补助有继承权,没有转让权。进区企业招工,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被占地村村民。
  
  七、关于补偿安置费的发放
  
  1、补偿安置费的发放由市财政直接兑付到村和农户,实行银行化发放、网络监控、一年支付一次的办法。发放给村集体的补偿费,实行“村财乡监管”。如果6月20日前征收土地,市财政局支付全年的补偿安置费,6月21日以后征收土地,支付半年补偿安置费,随征随付。之后,每年1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补偿安置费。
  
  2、土地依法征收后,由各乡镇政府或工业区管委会将村、农户和征收土地基础资料送市财政局,作为发放补偿安置费的基本依据。市财政要建立完整的被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档案,并严格管理。被征收土地村委会和被征收土地农民领取补偿安置费时,要填写《辛集市被征收土地村委会补偿费申请表》、《辛集市被征收土地农民安置补助费领取申请表》,经村委会盖章后,报乡镇政府或工业区管委会盖章,送财政局审核、拨付。
  
  辛集市也按要求颁布了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征地补偿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各市内不同区域的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并对补偿安置费的发放进行了规定,由银行直接兑付到村民手上,减少了中间环节。
  
  


·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河南信阳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河南信阳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加速推进城市化,土地使用的改变就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而征地就是解决土地问题的政策之一。国家政府向农民征收土地,就会给予农民一定的补偿,这就是征用补偿制度的来源,目前我国的征用补偿制度还在逐步的完善中。政府征用补偿都是按照标...


·批准逮捕后关在什么地方
      一、批准逮捕后关在什么地方在被批准逮捕后会关押在当地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于看守所,然后由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总之,犯罪嫌疑人关押的地方大体就是地个地方,一是看守所,二是监狱,前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前关押的地方,后者是法院判决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否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当代社会,离婚在我国法律上也就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人身上以及财产上没有任何关系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话通常会通过起诉进行离婚,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否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根据最...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您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其实土地使用证上面就标注的清清楚楚的有土地使用证的类型,但是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注意。其实在我国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当中,针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制定办法和管理方针就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一、国有土...


·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现如今许多人拥有划拨土地,划拨土地的一些权益对于人们显得更为重要,对于划拨用地我们需要怎样去管理,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我们应该怎样保护我们的划拨用地,这些内容我们都需要去了解到,为您解答。 一、划拨用地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


·温岭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什么样的?
      温岭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温岭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 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那么办理该土地证过户,在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后,由买卖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老土地证,新房产证,契税证明,一起到土地局办理注销老土地证,办理新土地证。只要几百元手续费...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记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记 一、土地抵押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抵押权人不对抵押土地使用权直接占有使用,继续由抵押人使用并收益。土地使用权被当做贷款的担保,如果抵押...


·私人企业征地补偿项目是什么
      私人企业征地补偿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


·征地补偿标准公开法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标准公开法是怎样的 我国在脱离以前的旧社会后都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也就是集体所有制土地,但是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国家在需要对土地进行征用的时候是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也会对原使用土地者给与一定的补偿,那么征地补偿标准公开法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


·本地违章12123能立马显示违章吗
      不能,一般是十三日内。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的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