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一、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1、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3、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5、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不能协商解决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另外,父母其中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应按时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二、离婚诉讼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诉讼时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现代的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2、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3、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归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现实中不管是男方争取抚养权还是女方争夺抚养权,此时若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或者对方的抚养有不妥的地方,那么法官对案件的判决可能就会对其不利。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变更离婚抚养权程序是什么
      很多夫妻结婚以后因为生活琐事,感情越来越淡薄,时间长久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夫妻双方离婚其实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因为孩子是无辜的。而且孩子也是父母的心头肉,因此离婚时,双方很多情况下会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变更离婚抚养权程序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确定的 ...


·起诉离婚怎么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过错
      起诉离婚怎么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过错侵害配偶他方基于配偶身份而享有的合法权益,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无过错配偶对由此所受的损害有权请求赔偿,过错配偶负有赔偿损失,给付抚慰金等侵权民事责任的民事法律制度。如果满足法定条件,即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那具体怎么...


·拒付抚养费被拘外还会承担什么后果?
      孩子在十八岁以前,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谁都不能例外。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离婚之后,没有和孩子生活的一方原本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拒不支付甚至会被拘留,拒付抚养费被拘外还会承担什么后果?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除被拘留外拒付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


·如何起诉女方遗弃子女罪?
      现如今虽然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还有很多的人走向犯罪。现在是法制社会,无论犯什么罪都需要受到严格的管制。而如今最常见的就是遗弃罪,有的遗弃老人,有的遗弃子女,这些都属于犯罪,而且遗弃罪也是可以起诉的,那么如何起诉女方遗弃子女罪?相信有很多人都比较关注!...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


·2023年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其实,《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于婚姻关系的处理,并不会因为是二婚或者是初次结婚的就区别对待的。只不过有些对于《民法典》不太了解的人,在二婚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分割问题不是特别的清楚。《民法典》中对于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这一问题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二婚离婚是也是按...


·协议离婚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者是诉讼的方式,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由于通过协议的方式,是最为节省成本的方式,故而协商得到大多数民事主体的青睐,协议离婚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民事主体,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一、协议离婚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 此时男方有孩子的抚养权,女...


·一方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
      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被告不出庭则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而要是原告不出庭则会按照撤诉处理。不过,现实中,当事人一方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怀孕期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
      怀孕期离婚财产该如何分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有时会涉及到对于彩礼的分割,男方给的彩礼,一般在实践上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个别情形外,不予以返...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处理是怎样的?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处理是怎样的? 结婚的收入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些共同财产一般会被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夫妻必定有财产,不管是一方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一、离婚如何办理财产分割手续?
      一、离婚如何办理财产分割手续? 离婚可以到公证处办理财产分割手续,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到房管局办理免征 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二、离婚后办理房屋析产手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