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该怎么办理股权继承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不过股权被继承后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确认其股东资格,那到底当事人应该怎么办理股权继承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应该怎么办理股权继承
  按照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这就在立法上明确了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继承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已经明确,公民可以继承的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而《公司法》的规定,实际上确认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公司股权也是“有价证券”的一种,它既包括财产价值,也包括股东人身资格,按照该条的规定两者都是可以继承的。
  2、股权继承中股东资格的继承,也可以由公司章程特别约定
  按照《公司法》该条的规定,股东资格原则上可继承,通过公司章程排除股东资格的继承是“除外”情形,有限公司的资合性和人合性特征在股权继承时表现出一定的矛盾。一方面,如果单纯强调资合性,任意由股东的继承人成为新股东,可能会使股东之间无法和平相处,影响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还可能导致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超过法定限额;另一方面,如果因为公司的人合性而否定继承人成为新的股东,也可能对原股东不公平。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中,是偏重资合性,还是偏重人合性,涉及到立法选择的问题,公司法的规定表明,有限公司的资合性应优先得到考虑,但在股权继承的问题上,也给予股东一个灵活性选择,也就是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进行特别约定。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是当然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只有当公司章程排除或限制新股东加入时,继承人才不能自动取得股东资格,如章程规定继承人只能取得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而不能成为股东,或规定须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才能成为股东等。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若要通过章程排除《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继承股东身份资格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订立或修改必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要求,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二、发生股权纠纷应注意什么
  股权纠纷,指公司、股东或其他人之间,在行使各种权力过程中,就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1、诉讼主体,凡是认为自己受到虚假陈述行为侵害并发生损失的投资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之诉,被告则为虚假陈述行为人。2、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仍应公开宣告判决。随着市场经济的健全与完善,人们在经济领域的交往与合作也日趋频繁,但是人们为了利益的争夺难免会发生股权转让纠纷、股东出资纠纷等,那若发生此类纠纷的话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利益该如何平衡呢?这一问题不妨问问专业的律师,也可以请律师帮忙处理此类事宜。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继承期限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期限多长时间?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期是三年。《继承法》第八条规定,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因为2017年10月1日开始生效的《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改为了三年,所以这里继承权的诉讼时效应为三年。但是,自继承...


·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 死者的死...


·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
       代位继承与遗赠都是继承中较为特殊的情形,通常见到的是两者分别适用那能否一同适用,即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若你也不是很清楚这个问题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代位继承能适用遗赠吗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吗?是的。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主要是因为民法典的新法规有明确要求,法定继承是按照亲属关系,而实行的顺位继承制度。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比如:家庭中的父亲去世,母亲、爷爷奶奶、姥姥姥爷...


·一、配偶是否能够继承个人财产?
      一、配偶是否能够继承个人财产? 配偶能够继承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因为其实遗产的继承权,并没有限制继承人的身份,只要是依据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者是法定继承,可以获得继承权的,那么就可以继承财产。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


·父母的兄弟姐妹有无继承权
      父母的兄弟姐妹有无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但一般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也没有合法有效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才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


·宣布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宣布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有什么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


·一、生前几天取出的钱算遗产吗?
      一、生前几天取出的钱算遗产吗? ?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


·法律规定死亡之后有继承权吗?
      法律规定死亡之后有继承权吗? ?已死亡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


·合伙财产份额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合伙财产份额继承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


·一、通过法院继承遗产的顺序是什么?
      一、通过法院继承遗产的顺序是什么?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