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如何确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如何确定? 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如何确定?
  仲裁时效的计算。根据本条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遭到了侵害,这是其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基础。从这一时间点开始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符合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仲裁机构保护权利的法定期间的本意。知道权利遭受了侵害,指权利人主观上已了解自己权利被侵害事实的发生;应当知道权利遭受了侵害,指权利人尽管主观上不了解其权利已被侵害的事实,但根据他所处的环境,有理由认为他已了解已被侵害的事实,他对侵害的不知情,出于对自己的权利未尽到必要的注意或将其作为推延仲裁时效期间起算点的借口的情况。
  仲裁时效的起算,以权利人的权利客观上受到了侵害、且主观上已知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为构成要件。权利人主观上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而事实上其权利并未受到侵害的,不能使仲裁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多久?
  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民事权利时效为两年,特殊的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一年。劳动法的这一时效规定区别于民事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这是基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而作出的规定,旨在尽快地解决劳动争议。
  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有些劳动争议案件的情况很复杂,劳动者难以在六十日内申请仲裁,往往因为超过了仲裁时效而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在立法过程中,有许多意见认为劳动法中规定的六十日的时效期间过短,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法参照了民法通则关于特殊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延长了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将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规定为一年。
  由此可见,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时效上面,对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日进行准确的把握非常关键。按照规定,当事人的劳动权益受到伤害,并且本人知道伤害之日起,是劳动仲裁的计算日,自该日起一年内都是有效的仲裁时效。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导致时效中止的,在恢复后时效应该重新计算。
  
  
  


·每个人对于假期肯定都特别期待,职工对于带薪年休假也很关注,一
      每个人对于假期肯定都特别期待,职工对于带薪年休假也很关注,一些单位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规定有所不同。那么,在相关的条例中,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为了维护...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在真实意思下协商订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劳动者提出,还可协商解除。每一种解除方式都包含不同情况,单位无违规行为时,劳动者解除一般需要提前通知单位,用人单位违规和个别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有哪些?以下是相关规定: 一、劳...


·员工在疫情期间隔离算旷工吗?
      员工在疫情期间隔离算旷工吗?不算旷工,属于疫情原因导致的,用人单位应当延续劳动合同,另外根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端午节休假安排,不给加班工资违法吗?
      端午节休假安排,不给加班工资违法吗?因为端午节是农历,所以对应的每年的放假时间都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在前一年国家都会出台第二年的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安排,这样您就可以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出去游玩以及工作的提前安排。下面我们就带你看一下端午节休假安排,但是很多公司端午节放假仅仅只是带...


·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若想要向单位辞职的话,则也是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同时法律中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试用期是3日,转正之后是30日。但在一些情况下员工是可以随时辞职的,那到底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有...


·签完劳动合同公司不给我应该怎么办?
      其实说起来,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主动地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当中的主体条款也全部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样的用人单位应该很少会存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但是却不给员工留。不过生活当中什么样的事情可能都会遇得到,就比如下面要介绍的这篇文章,签完劳动合同公司不给我应该怎么办? 一、...


·劳动仲裁裁决哪里申请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哪里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


·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 住在郊区外的人们受到施工噪声排放的影响特别大,因为很多的工厂都是办在郊区外,人口较少的地区去,但是尽管这样,还有有很大的污染,还是会影响人们的生活,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施工噪声排放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施工噪声排放...


·一、劳动合同到期有什么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有什么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


·工伤伤残等级划分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现实生活可能会有职工在作业时不幸发生工伤,经工伤鉴定其本人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但是工伤鉴定是一项专门的活动,有严格的等级划分和标准。根据不同的等级获得不同赔偿。那么你知道2017工伤伤残等级划分是怎么样的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工伤伤残等级划分 一级工伤鉴...


·解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是否需要缴税?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一般都会签署劳动合同,负各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在未出现合同中所规定的劳动关系的情形,四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若是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时会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的经济赔偿金,自职员拿到因解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后,是否需要纳税案? 一、解除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