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北省天门市一级公路征地补偿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湖北省天门市一级公路征地补偿随着城市化建设的逐步推入,多地政府为发展本地经济会修建公路连通各地区,方便经济文化往来,一级公路就是我国公路等级的其中一种类型,排在高速公路之后、二级公路之前,多用于建设主干线路。修建一级公路自然涉及所规划位置居民的拆迁补偿,位于湖北天门的一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却出现多个版本。
  一级公路征地补偿
  近日,接到投诉称,湖北省天门市在修建天仙(天门市到仙桃市)一级公路时,曾征用沿线32个行政村的集体土地,但是补偿标准却出现了每亩3000元、5000元、9900元、10050元等多个版本,补偿总额也出现了5个不同版本,被征地农民倍感困惑。公开资料显示:天仙一级公路是湖北省“十五”交通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公路全长约39.38公里,途经天门市小板镇、横林镇、麻洋镇等多个乡镇。该工程于2003年8月30日正式破土动工,2006年1月24日建成通车,整个项目耗资3亿多元。湖北省天门市横林镇田湾村一张姓村民称,天仙公路早在2002年就开始征地施工,当时他家有4亩地要被征用,村、镇干部告诉他,补偿标准是每亩3000余元。2002年,天门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天仙公路沿线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5000元。这份2002年9月28日下发的名为《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天仙一级公路建设工程征地及动迁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天仙一级公路建设征用的永久性用地,按每亩5000元包干支付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然而,同一条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在天门市政府提交给湖北省政府的文件《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天门至仙桃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用地补偿安置情况的报告》中却变成了“14.85万元/公顷”,即每亩9900元。文件落款日期为2003年8月25日。
  一块土地上为什么会存在多个补偿标准?
  2010年9月28日,在答复张姓村民申请政府公开天仙一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时,天门市国土资源局称,当时天仙一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将征地补偿等费用“按每亩5000元拨付到了被征地乡镇”。然而,2010年11月17日,在答复投诉人时,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仍然称,包括横林镇在内的天仙公路的征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4.85万元,即每亩9900元。2011年1月24日,天门市审计局回复投诉人称,2007年该局就曾对天仙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按照2005年湖北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天仙公路的征地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10050元;按此规定计算,目前天仙公路尚需支付8004395元征地补偿款。针对天仙公路土地补偿费用不到位的情况,天门市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12月16日专门向天门市交通局下发拨付通知称,天仙一级公路实际对被征地村每亩只支付了5000元,尚欠征地土地补偿费9931966.8元。
  那么,这近千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差额到底在哪里?
  2011年2月26日,天门市交通局在答复投诉人称,“我局非项目业主单位,且对于这笔巨额资金的筹措事宜非我局权限内能解决的,故无法明确告知”。按照天门市交通局的说法,征地补偿款总额为3393.79万元;按照天仙一级公路建设指挥部2003年的统计,总额为2345.0446万元;按照天门市国土局公布征地方案计算得出的总额为2197.36万元;按照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数据统计,总额为2006.6627万元;按照天门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计算,总额为1013.466万元。不难发现,国家在征地补偿方面并没有出台具体的标准,在没有具体政策之下,天门市一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出现多个版本,并在各村之间出现巨额差,这明显是不解释不通的。尽管各县各村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但市政府应综合各村情况制定出一平衡的补偿标准,妥善维护保障当地群众的利益,减少矛盾发生。
  
  
  


·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有哪些说到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很多人对于它们之间的区别不是特别了解,很容易将它们进行混淆,其实,它们在很多方面都是有区别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权和转让权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会在它们的定义以及特点等方面为您介绍它们的区别。 一、国...


·国家征地苗木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苗木补偿标准一、国家苗木征地赔偿标准苗木作为园艺观赏和城市绿化景观中的经济作物,是一种特殊的地上附着物。农村苗木被征收时,苗木权利人有权获得法律规定的关于耕地征收的相关补偿,即当事人可以获得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土地来源不同...


·房屋土地使用证有效吗
      房屋土地使用证有效吗 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非常严格,因为国家土地的国有制和国家土地资源的紧缺,所以在拥有土地不动产后,我们还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当前有很多人认为土地使用证没有什么用处就不去办理,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那房屋土地使用证有效吗?用处是什么呢? 土地使用证的用处 (一)...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只有五类土地一种: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白藤街道、斗门镇、白蕉镇、井岸镇、乾务镇、莲洲镇。 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水面;52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


·武威市凉州区征地补偿是什么?
      武威市凉州区征地补偿是什么?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征地现象日益频繁。可是由于广大西北地区经济的欠发达,人们对于相关的知识储备不足,对于土地征收补偿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武威市凉州区征地补偿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武威市凉州...


·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村民拿到宅基地后,就可以合法的修建房屋了,等房子盖好,村民要去办理一个土地使用证,以证明土地使用的合法性。一般来说,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是土地使用者的。如果村民实在想加名字上去,也是可以的,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那么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下面...


·征地补偿款转移离婚时应怎么办?
      征地补偿款转移离婚时应怎么办?征地补偿款转移离婚时应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征地补偿款,比如将其转入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另一方可以要求收到征地补偿款的一方返还不当得利,或者要求对转移征地补偿款的一方不分或少分其他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一方将其名下的征地补偿款进行处理,需要...


·农村征地程序到底有多少瑕疵?
      农村征地程序到底有多少瑕疵? 一、农村征地程序到底有多少瑕疵? (1)期限瑕疵 所谓期限违法,是指行政行为的作出违反法定的期限。从法治的高度讲,有行为就有相应的期限,而且这种期限是具体的、法定的,违反了法定期限,同样会导致程序违法。 如《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


·丹东征地安置补偿标准
      丹东征地安置补偿标准 一、丹东征地安置补偿标准文件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19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法律规定的征收...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29年到期了吗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29年到期了吗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对于土地的使用管理十分严格除了需要使用证明,还有一定的使用年限。而近些年来,房地产的发展十分迅速。这时候我们一定要关注自己所购买的房产的使用年限。下面就让我们看看公寓土地使用年限29年到期了吗?一、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


·临时土地使用协议范本参考
      临时土地使用协议范本参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因为商业或者公益活动需要临时租用土地来进行活动,那么在临时使用土地的时候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和不必要的纠纷,我们通常会签订一份临时土地使用协议书,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收侵害,那么临时土地使用协议书怎么写?临时土地使用协议范本是什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