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家都知道,营业执照对一个企业而言十分的重要,毫不夸张的说,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您都知道,营业执照对一个企业而言十分的重要,毫不夸张的说,营业执照就相当于一个人的身份证。因为一个企业要想开始正当营业,必须先拥有营业执照。那么,苏州办理营业执照流程是什么?办理的时候又需要什么材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苏州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及其相关的问题。一般来说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就以下几步。
  
  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2、银行验资;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提交工商设立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
  
  6、刻章;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9、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10、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二、需准备以下材料:
  
  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下一年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要到相关部门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工作。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还应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书、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内资企业(非公司制)的开业登记
  
  (一)企业法人
  
  1、应具的条件:
  
  ⑴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⑵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⑶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⑷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⑸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
  
  ⑹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⑺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⑻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一般来说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也就几个步骤,这样看上去十分的简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营业执照的办理并没有这么的轻松,经常能看到因为办理这个来回十几趟的,所以我们建议您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可以先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等确定好了再去办理,这样可以节省很多事情。
  
  
  


·拒绝上夜班公司会开除我吗
      需要看合同中的约定,一般不会。单位虽然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是应当同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的同意。至于白班和夜班或者三班倒这样的特殊事宜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体现。如果没有体现即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单位单方面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很有可...


·公司分阶段给股东分红吗?
      公司分阶段给股东分红吗?公司并非是分阶段给股东分红,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


·公司法人证明书样本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证明书样本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如仲裁活动过程中,单位如果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继续参加仲裁活动。公司法人证明书怎么写?样本是怎样的?下面为您带来一份公司法人证明书样本,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公司法人证明书 法人证明书样本 同志现任我单...


·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补偿金由谁出?
      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补偿金由谁出?工作形式有很多,劳务派遣这种工作形式并不陌生,我们在实际的工作当中会经常碰到。那么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之后,如果遇到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的情况怎么办,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派遣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补偿金由谁出这个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


·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公司法人即我们平时所说的法人代表。每个公司都会有法人代表,同时,法人代表代表公司行使各项权利。实践中,一些公司的法人代表会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股东资金,这种行为实际上是违法的。那公司法人挪用股东资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


·自动离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公司该给吗?
      自动离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公司该给吗? 员工自动离职,是指在用人单位没有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不告而别,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仅没有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造成用人单...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内容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内容有哪些? 通常银行为了保障债权的安全而寻找优质借款人,而资金需求较大的中小企业往往受限于资产规模而没法满足银行对优质借款人的审核要求导致不能获得足够的融资,由此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以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的公司法人应运而生,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中小企业...


·银川公司法律师是什么?
      银川公司法律师是什么意思其实公司在经营的时候,真的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公司当中任何一项重要的决策,哪怕公司在设立的时候,都需要严格遵循我国的公司法。但是另一方面来说,公司法当中的法条要非常多,所以就专门有公司法律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银川公司法律师是什么意思? 一、银川公...


·公司法股东投票权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股东投票权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什么规定?股东投票权是指股东对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重大事项或决定有权利召开股东会并投票表决是否同意该决定,在公司的管理经营上,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所以表决权是股东行使权力的重要手段。那么公司法股东投票权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什么明确的规定呢?甲乙...


·民事诉讼惠州公司法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惠州公司法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职员都会不可避免的需要参与民事诉讼,又由于自己不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会聘请有资质的律师代为处理诉讼事宜,我们知道,聘请律师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律师费的,不同地区由于生活水平存在者较大的差异,故而律师费的收费标准是存在...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减少到多少合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减少到多少合适?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应该是多少?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