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 安徽省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 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 (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 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 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 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一、安徽省拆迁货币补偿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 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 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宅基地两个方面,下面 一一分述:
  2、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 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我只是简 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
  (1)宅基地补偿费;
  (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3)安置费和搬迁费;
  (4)困难补助和奖励;
  (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6)非住宅房屋 营运损失补偿等。
  征地补偿标准,与当地的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有关,因此,不要只参照其他地方的标准的高低,而忽略了自己所在城市的政策规定,避免由于补偿标准差异而产生纠纷。对于安徽地区而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安徽征地补偿新标准会有所提高的,毕竟国家的经济水平在不断的提高嘛。
  
  
  


·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因此是不能继承的。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3、宅基地...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


·土地使用年限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年限纠纷如何处理? 人们在购房时由于欠缺法律知识,总是认为,购了房子,理所当然的就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但是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土地是国家所有,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可能取得他的所有权,我们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使用土地是有期限的,所以就会产所一系列的纠纷。那么土地使用年限纠纷...


·最新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征地补偿标准有关具体的补偿标准,要以当地政府公布的相关政策为准,这是因地而异的。 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


·最高法允许网络犯罪异地立案侦查了吗
      最高法允许网络犯罪异地立案侦查了吗?最高法允许网络犯罪异地立案侦查,考虑到网络犯罪案件的跨地域特征,意见明确,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地具有管辖权,帮助犯居住地公安机关在必要时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地或者居住地管辖原则立案侦查。”...


·有房产证集体土地建设离婚怎么分割
      有房产证集体土地建设离婚怎么分割有房产证集体土地建设离婚按照男女双方平均分割,可以一方拥有房产证,补偿给对象相应一半房产的现金等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对于协议分割财产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分割离婚财产。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下列几种财产有其特殊...


·私人征收土地的年限是多少?
      私人征收土地的年限是多少?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许多居民个人的财富资金也迅速增长,而土地作为具有不可替代性的资源,其保值增值效应十分明显,因此,有些人或出于财富增值的需求、或出于办厂经营的需求等等,都对土地使用有一定需要,那么,私人征收土地的年限是多少呢?一、个人是...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包括集体所有制和国有两种形式,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所以,征地补偿标准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那么,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土地征收补偿...


·一、深圳地区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深圳地区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深圳地区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当事人收入的20%到30%,还需要考虑到,就是孩子的实际方面,需要和父母经济方面的能力承担,当地的生活状况水平都是考虑的因素之一,国家法律明确的规定了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用标准,与婚生子女是享受同样的待遇。 变更抚...


·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自留地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现在正在积极的建设基础设施,所以说征地的现象在各地区出现的案例是有很多的,征地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需要有征地补偿的,因为征地肯定会损害一些人的利益。对于征地的补偿我们国家规定的是有很多的情况的,那么征地补偿新标准自留地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征地补偿新标准自留地方面的...


·云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云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